全市公办中职生学费全免
首批9223名在校生受益
■见习记者 项乐茹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快推进中职教育发展,我市中职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有所调整,政策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也享受此项政策,首批9223名在校中职生受益(含瑞安市技工学校302人),大约减免学费1844.6万元。
今年1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另外,免学费补助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共同分担。
据了解,我市共有7所中等职业学校(含瑞安市技工学校),其中两所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首批共9223名在校中职生获益。2013年春季学期起,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费;在同类型同专业的情况下,民办中职学校若与公办中职学校收费相同,则免除学生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若比公办中职学校收费高,则高出部分再继续收取。
根据通知要求,各中职学校必须将2012年秋季学期收取的学费予以退还。同时,考虑到部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财政开支问题,市财政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出台有关补助资金政策。在这之前,民办中等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