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可否委托他人办理?
解答: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支取前,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必须同时到公积金大厅办理当面委托手续或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实例:钱某系江西人,原为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单位为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2013年1月19日,钱某离职回江西,需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由于其账户还未处于封存状态,不能提取,故钱某委托其工友待账户封存后为其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委托时需提供的资料:
1.委托书(分中心提供);
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的银行储蓄卡。
被委托人办理外地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1.离职证明;
2.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情况:钱某于2013年1月25日,与其工友周某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当面办理了委托手续;2月5日,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为钱某办理了账户封存手续;2月7日,周某携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到办事大厅,为钱某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温馨提示:提取业务每个工作日均可受理,但离职提取时提取人账户必须处于封存状态。否则,提取人应联系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账户封存等变更业务限每月1日—10日办理),之后方可提取。
(通讯员 陈瑶 记者 金晓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