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生前借钱给其妻看病
是否可以找其妻子还钱?
市民蔡女士:前年年初,朋友李某因妻子王某生病住院,问我借了5万元,由李某出了借条。去年8月份,还了1万元,之后不久,李某出车祸死亡。其妻王某一直没归还剩余的4万元借款。请问我可以向王某要这4万元吗?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解答:你可以向王某要剩余4元借款。因为李某向你借钱是在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是为王某看病所用。所以,虽然李某去世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某应对该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林长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