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囧途》
告《泰囧》
或索赔一亿元
由徐峥执导并联合王宝强、黄渤主演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以下简称《泰囧》)在内地以12.66亿票房漂亮收官,成为2012—2013年贺岁档的大赢家。不过,电影火了,是非也多!这部被称为《人在囧途》升级版或续集的影片给出品方和导演徐峥惹下官司了!
日前,电影《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公司(以下简称“华旗公司”)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召开发布会,宣布已起诉《泰囧》,其中4家出品方有“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记者就此事分别联系了原告和被告光线传媒、徐峥(注:其为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但三方都表示暂时不对事件作过多回应。
华旗公司首先在发布会上称,《泰囧》不同程度地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有关系,“《泰囧》是《人在囧途》的升级版、第二部、续集”等,使观众误以为这是《人在囧途》原出品人、原班人马打造的续集。从之前的公开报道来看,光线传媒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长田称,因有前面的一个品牌,故光线传媒选择投资;导演兼主演的徐铮则称,《人在囧途》本身具有一定的市场熟悉度,故而选择做《人再囧途之泰囧》。这些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其次,律师还指出,两部片子无论从片名、构思、情节、故事、主题和台词等方面都有相同或相似,在全国各地的宣传广告中还擅自大量使用《人在囧途》的特有名称。被告的剽窃构成侵权。值得一提的是,同为出品方的黄渤工作室不在被告之列。近日,一位名叫秦川玺的网友爆,华旗的索赔金额或高达1个亿。
前日,《人在囧途》状告《泰囧》)一事又起新风波。《人在囧途》片方华旗公司,向记者发出详细的问题答疑书,再爆双方纠葛细节,称片方早就筹备《人在囧途2》,并找徐峥商讨合作事项,徐峥随后以《人在囧城》申请立项,内容与《人在囧途2》雷同,导致双方合作终止创意外流。这份答疑书中还声称,因为光线要继续拍摄《人在囧途3》、《人在囧途4》,彻底断送了华旗拍摄《人在囧途》续集电影的一切市场商机,这才不得不起诉。
而对《泰囧》太火了,所以《人在囧途》想要分一杯羹的质疑,华旗公司则回答称,起诉是慎重的,绝非炒作。
(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