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项目督环境带头攻坚
32位市级领导当“两长”
本报讯(首席记者 金行哲)昨日,我市32位市级领导全员上阵,分别担任项目建设指挥长和环境整治督察长,被赋予解决问题、攻难克坚时的直接“拍板权”,解决了以往指挥部遇到问题层层上报效率慢的缺陷,强力推进经济社会建设提速提效。
今年,我市正持续掀起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热潮,必须出台强有力的破除发展障碍、改善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而在以前,我市重大项目只设置工程指挥部,一般再设一个常务副指挥,由部门一把手或副职担任,职能权力有限,遇到问题需要层层请示,尤其在审批上,效率过慢,同时和其他同级部门沟通存在一定难处。为此,我市组织开展了“百组千干破百难”活动,发动千余名干部投身重点工作最前线,并出台了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工作联系、行政审批提速、项目推进小组等十大推进机制,其中还在全省范围内首创了项目指挥长和环境整治督察长制度。
该制度整合市委、政府、人大、政协、法检及人武部等全部市级领导的力量,形成合力。其中,22人担任全市36个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的指挥长,10人担任23处环境整治重点区域、地段的督察长及总督察长,而4位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则负责全面工作。“千斤重担大家挑。”市委书记陈建明说,市级领导是全市干部的“领头雁”,在破难攻坚中更需要同心同行、率先垂范。
指挥长和督察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中遇到的各类障碍与难题。市里对他们充分赋权,除政策处理标准、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政府会议、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外,具体工作可直接开协调会、发会议纪要,甚至可直接拍板决定,以此解决以往效率慢弊端,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在具体分工上,哪个市级领导安排哪个项目,则都经过精心考虑、量才而用,尤其是人大和政协的市级领导原大多从事过多个重要岗位,在安排上就充分发挥他们的各自长处。如曾担任过乡镇书记和镇长的人大副主任就担任了旧村改造、安置留地等项目的指挥长,而曾从事财政局工作、对金融领域较为熟悉的政协副主席就担任金融集聚区的项目指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