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被评为
2012年度温州市
“平安校园”创建示范单位
本报讯(通讯员 田德进)日前,温州市教育局召开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市教育局被授予温州市“平安校园”创建示范单位称号。此外,市第二实验小学作为第二批浙江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受到表彰。
近年来,市教育局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截至2012年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率100%,“三防”建设覆盖率100%,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率100%,学生和幼儿伤害事件大幅度下降。2012年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以落实“五化”要求为抓手,努力做到制度建设系统化、安全教育多样化、安全管理项目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和队伍建设专业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市校园安全“五化”工作得到温州市教育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