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受理的(2011)温瑞执民字第3471号申请执行人蒋威与被执行人曾大林民间借贷一案,因被执行人曾大林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曾大林所有的坐落在瑞安市马屿镇马北村北心街(第二层套房)的房屋以45万元的价格以增价方式进行变卖。
二、有意承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与瑞安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联系。
三、咨询电话:0577-59880708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3年3月22日
瑞安市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