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亲友“讨债”
企图逃避真债
检察官慧眼识破
一起虚假诉讼案
本报讯(通讯员 芮宣 记者 金汝)欠债不还,怂恿亲朋好友虚构债务骗取法院判决,企图逃避应负的债务。日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识破了一起系列虚假诉讼案,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向市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目前,市人民法院已经对这起涉嫌系列虚假诉讼的案件启动再审程序。
瑞安人蔡某因故欠下数百万元债务。2011年,债权人纷纷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蔡某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的几个月内,蔡某虚构债务,伪造借条,并怂恿其亲友缪某、颜某、陈某、章某、张某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蔡某偿还借款共计200多万元,且均向法院提供了由蔡某伪造的借条。法院遂判决蔡某偿还上述“借款”。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拍卖了蔡某的一处房产,缪某、颜某、陈某、章某、张某等人均在该房产拍卖款中分得钱款,并将分到的钱款如数交给蔡某。
2012年11月,其他真正债权人感觉事有蹊跷,向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申诉。据经办检察官介绍,经调查,该案很可能涉嫌虚假诉讼,遂于今年初将本案移送市公安局。
经公安机关讯问,缪某、颜某、陈某、章某、张某等人供认,与蔡某及其妻子伪造借条进行虚假诉讼的事实。蔡某与妻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上述涉案人员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近期将被移送起诉。
今年3月27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目前,法院已经对这起虚假诉讼案件启动再审程序。
据检察官介绍,新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