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未落实
企业遭窃
几天前的一个夜里,有窃贼流窜至位于马屿镇的某包装有限公司,盗走锌制品、铜质电线等物品,价值4万余元。
案发后,民警对该公司进行倒查,发现该公司厂内报警器等技防设施未正常使用;保安人员力量不足;未建立治安保卫机构,未制定门卫、值班、巡查制度,无适应本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存在人防、物防、技防漏洞,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有关规定。对此,公安机关已对该公司发放防范建议书,提出防范建议并要求落实整改。
公安机关建议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