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力
为预防学生溺水把好关
■记者 陈丹丹 通讯员 薛翔晔
天气日渐炎热,游泳嬉水的最佳时节即将来临,但由此带来的青少年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2012年6月12日,湖岭镇潮基社区一名学生在家附近的采石场沙坑水塘中玩水,不幸溺水死亡;2012年6月17日,马屿镇一名学生在溪边玩耍,被山洪冲走,导致死亡;2012年6月27日,莘塍街道一名学生到附近河道游泳,溺水死亡……短短一个月内,就有3条鲜活的生命离开了我们。
一幕幕惨痛悲剧,再次敲响了青少年安全问题的警钟,也提醒我们预防学生溺水不能唱“独角戏”。为此,市安监、教育等相关部门做足“功课”,促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力,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第一道关:学校教育关
“游泳是大家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就容易发生溺水身亡事故……”日前,汀田街道第五小学五(2)班学生组织开展主题班会,专门针对预防溺水这一话题展开学习讨论。
据了解,该校共有在校学生近500人,其中外来民工子女达400多人。为有效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该校每年从4月份开始,都会通过悬挂防溺水警示标语、每个班级刊出一期防溺水的专题黑板报、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制作并印发《防溺水告家长书》等一系列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逐步形成管理合力,营造浓厚的防溺水安全氛围。此外,该校还制定防溺水应急救援预案,以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
该校大队辅导员周静表示,游泳既是一项强身健体的运动,又是一种生存技能。尽管溺水事故频频发生,但也不能谈“水”色变,应从安全教育和条件改善等方面进行疏导。这时,学校就要发挥引导、监督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保障学生安全。
第二道关:家庭监护关
近年来,溺水已成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据市教育部门统计,2012年全市学生意外事故中,溺水事故占50%以上,而暑假期间,更是学生意外溺水事故的高发季节。
学生在校期间,安全问题由学校负责,但离开学校,家长就成了第一监护人,必须承担起监护看管的责任,保障孩子安全。
“家庭教育、监管严重缺失,也是学生溺水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很多留守儿童缺乏有效的教育引导。”经办过溺水事件的湖岭镇派出所民警胡角表示,“学生溺水事故常发生在假期或课外时间。现在许多农村的孩子都是留守儿童,因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起生活,隔代抚养,缺乏沟通与交流,安全知识普及不到位,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安监部门认为,为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学生家长应教育孩子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掌握一些自救常识。首先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选择到救生设施完善的泳池游泳,一切游泳活动应在家长或成年人的看护下进行,切勿私自到江河、湖泊、山塘等处游泳,远离“野泳”。其次是要掌握自救常识,学会游泳,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
第三道关:社会监督关
水库、池塘、水渠、河流是学生溺水的多发水域。不少溺水事故发生后,遇难学生的家属均提出,有关部门应在这些区域加强防护措施,做好安全警示工作。
日前,记者跟随安监部门在汀田街道金岙山水库检查时发现,附近学校已经在水库入口处设立了标注有“此处危险,严禁下水游泳”等内容的警示牌,提醒学生不要在这里游泳、戏水。
“我市各大区域内河流多、水库多,夏天又是雷暴雨的多发季节,应及早着手,预防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曾定煜指出,预防和应对学生溺水,不能只唱“独角戏”,需要全社会联动,共同解决。
学生安全保障是一个社会综合问题,为此,安监部门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在池塘、湖泊、水库等溺水事故多发地段设立警示牌、添置安全设施,社区、村居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成立志愿者队伍,加强巡逻,社会各界都要积极参与到学生防溺水的工作中来,共同为学生意外溺水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