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建立”和“五个一律” 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警灯工程”进校园
■记者 陈艳 通讯员 张祥波
从今年4月开始,我市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以“警灯亮起来、警察上街来、学校动起来、治安好起来”为主要内容的校园“警灯工程”,通过“三个建立”和“五个一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强有力的举措是助推平安校园建设的关键,市公安局联合教育局通过“三个建立”大力推进校园“警灯工程”:一是建立治安联防岗亭。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门口都要按治安联防岗亭建设标准设立“治安联防岗亭”,即统一标识;警灯闪烁;亭内由具备必要安防技能的保卫人员值守;通讯、防护器材完备;职责、制度明确。校园治安联防岗亭要与辖区派出所建立报警对接机制,并以无条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维护好学校与周边治安秩序为主要职责开展工作。同时,校园治安联防岗亭要根据学校现有保安力量配备和所在地治安状况,分两种模式运行:白天正常上班值守和24小时轮班值守,寄宿制学校必须实行24小时值守制,值守期间必须保持警灯闪烁,亭内有人值守。在8月底前,辖内所有学校建立治安联防岗亭力争达到100%。二是建立“红袖章工程”。所有参与巡逻防范的学校内部保卫人员,在巡逻时,一律佩戴“治安巡逻”红袖章。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履行“监督、检查、指导”职能,并充分发动学校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群防群治的严密机制。
同时,公安派出所、学校要严格执行落实“五个一律”,即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一律建立法制副校长或联系民警制度,督促校(园)方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学校、幼儿园门卫一律配备专业保安或护卫队员(自建保安),并配备必要防卫警械;对出入校(园)的人员一律进行身份查验登记,对携带的可疑物品要进行检查;上学与放学时段学校门口一律应有民警到位执勤;学校、幼儿园一律建立内部值班巡逻检查制度。
市公安局联合教育局通过实施校园“警灯工程”,力求达到三大目标:一是“三见警”更加到位。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突出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口“见警察”,学生途经主要路段“见警车”,校园周边“见警灯”。二是防范设施管理更加规范。确保我市学校按照“四个百分百”的要求配备到位: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率达到100%,报警监控安装率达到100%,与公安机关报警联网率达到100%,学校周边治安监控覆盖100%。三是学校内部治安防控能力更加提升。学校保卫力量、内部值守、巡防力量落实到位,与路面治安巡防衔接更加紧密;在预防案件、协助破案及服务学校等方面作用显著提高,师生、家长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