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3版: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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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153号)精神,我管委会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合理的原则,对万松东路延伸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无产权房屋进行处置。我管委会于2013年4月2日已发布限期签订协议的通知,现考虑到五一假期和部分拆迁户外出等原因,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无产权房屋处置的最后期限延至2013年5月20日18:00止。凡未在此最后期限前签订拆迁协议的无产权房屋将不予认定,并一律作违法建筑处理。

    特此通告

    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3年4月27日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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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在现场 00003 无标题 2013-5-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