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下法庭收到一封感谢信,山东律师讲述在瑞24小时办案的经过
“种种惊喜让我意想不到”
■记者 苏盈盈
惊喜一:
热情接待主动开具协查函
4月24日下午,李光兴下飞机后来到瑞安市人民法院,询问得知他要处理的案件需到被告企业所在地的塘下法庭立案。他“打的”到塘下法庭已是17时,马上把材料交给窗口立案人员高艳。高艳翻看材料后发现没有被告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材料,根据程序不能立案。
“我们那边立案并不需要这份材料,而我又没有带律师事务所的调查函,工商部门是不可能给我查询的。”李光兴说他当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所措。
高艳了解到他是外地律师,不方便回去拿调查函,便主动开具了一份到工商部门查询企业登记信息的协查函。
这下,李光兴终于放下了心。“她不仅没挑材料的‘刺’,还帮我解决难题。真是想不到!”
惊喜二:
免费复印整套证据材料
在审核材料时,高艳发现李光兴准备的证据材料只有一份,就带他去旁边的复印室复印了一份。装订完材料,李光兴准备掏钱付款,却被工作人员拒绝了,并告知“免费复印”。
“不仅在立案处设置复印室方便我们,而且还是免费的,这又是让我想不到的。”李光兴感叹,在一些地方,复印一张需1元,一套材料复印下来至少要30多元。“30多元虽然不是大数目,但是塘下法庭这种为群众提供方便的服务态度很值得肯定。”
惊喜三:
毫无袒护本地企业之嫌
仔细查看了材料后,高艳告诉他,法庭正在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认为该起案件有望在调解阶段得到解决,于是把他带到调解室。此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调解员陆永海正准备回家。
听了李光兴的情况后,陆永海又坐下仔细查看诉状、证据材料,并电话联系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力促双方进行调解处理。该工作人员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后,回电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陆调解员说他已经沟通好,叫我第2天早上去公司协商处理,并说如果谈不成功就回法庭,他会帮我调解。”李光兴说,陆永海这一句“由我帮你调解”很简短,但在他听起来意义深远,不仅没有半点袒护本地企业之嫌,而且让他觉得在人生地不熟的瑞安也有了依靠。
惊喜四:
工商查询不需查询费
4月25日早上,李光兴带着法庭开具的协查函到市工商局查询被告企业登记信息,工作人员查看后调出企业信息,并打印了一份递给他。
“我准备了百元钞票准备支付,可对方却说只要1元钱的打印费。听到这个数字我又傻眼了。”李光兴说,他从业这么多年,经常要去部门单位查询相关信息,在他们山东那边,除了打印费外,还需支付50元的查询费。没想到瑞安这边的部门单位服务如此周到。
惊喜五:
一天办结一起案件
第二天早上,李光兴到企业协商处理办法,对方坦言陆调解员已经说明了利害关系,愿意交付剩余欠款。
“没谈一会儿,我们就把事情谈妥了,公司工作人员还向我要了莱州公司的银行账户。”李光兴说,不到1个小时,莱州公司的领导就打来电话表示已经收到款项。
从抵达瑞安到办结案件返回山东,整个过程不到24小时,这让李光兴连呼意想不到。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般一个案件从立案、开庭(至少2次以上)到执行,整个程序下来至少要3个月,他作为律师则需要跑4趟以上,而此行能一次性解决,仅交通费和食宿费用就节省了15000元左右。
感谢信
(摘录)
瑞安市人民法院塘下法庭:
我是山东光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光兴。我市一机械公司和贵市一家企业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我作为莱州公司的代理人于2013年4月24日到贵庭去立案,贵庭的做法叫我十分感动。
在该案起诉前,我与莱州公司的领导进行沟通,列举了到外地代理案子的种种困难,包括立案、开庭、判决、执行等等。但是当我去贵庭立案时,窗口立案人员高艳同志得知我没带事务所的调查函,主动开具了协查函方便我们调取被告企业登记信息。而后,复印室的同志还为我免费复印了一整套证据材料(这在我们当地目前是不可能遇到的)。
此外,贵庭调解室的调解员陆永海认真查看了我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后,主动联系被告企业的有关人员,协调后通知我第二天去企业协商处理,并说如果协商不成就回到法庭,由他出面协调解决。陆永海同志态度诚恳、工作认真,让我觉得十分亲切和安心。在他的协助下,该案在调解阶段就得到圆满的解决。
被告企业在调解后的一个小时内就把欠款汇到莱州公司帐户。该公司领导得知事情进展如此顺利感到十分惊讶,之前的担忧也全部打消,并对贵庭的服务产生由衷的敬意,称赞贵庭给外地商家提供了良好的经商环境,一再让我代表他向你们道谢。
通过这次到瑞安办案,我深深地感受到塘下法庭为民服务、构建和谐司法的执法理念,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当地企业吸引外地客商的能力。
我想说的还有很多、很多,由于早已经订好返程机票,来不及当面致谢,深表遗憾,但我会把塘下法庭的优良作风宣传到我所接触的机关单位和个人,以此表达我对贵庭的谢意和敬意。
再一次表示感谢。
此致
山东光州律师事务所 李光兴
2013年4月27日
“这让我很感动”VS“其实我们一向这么做”
李光兴(律师):我从事律师工作20年了,受理的案件大多数需到外地办理,一年中几乎有一半时间在外地出差。到外地办案总是困难重重,诉讼材料准备不齐全、不规范等挑刺的事儿十分常见,有一次仅立案就来来回回跑了3趟;有时候为了方便工作开展,还需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各种开销很大。而这次来瑞安完全不同,法庭工作人员十分体谅我的难处,他们的热心服务帮我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这让我又惊喜又感动。
高艳(塘下法庭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李律师提到的一些惊喜其实也是我们法庭的常规做法,没想到他还专程写信致谢。我们只是在一些细节上给他提供帮助,比如立案时证据材料不齐全,一般是开通知书告知,但考虑到李律师来自山东,来回不方便,我们权衡后给予特事特办,为他提供便利。其实我们在受理外地案件时都这么做,不仅是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也是为了消除外来人员对我们司法机构的不信任。
陆永海(市司法局驻塘下法庭专职调解员):一般案件从立案到调解需要几天时间,李律师来调解室时已到下班时间,想到他是从山东赶到瑞安的,多待一天,费用就要多一大笔,而且事情没办完,他心里也不踏实,所以我就利用下班时间优先调解他的案件,没想到调解得如此顺利。
乐见“常规做法”做长
■王国荣
法庭,给人的印象总是威严有余,一如生硬刻板的法律条文。可是,当你读了一位山东律师在塘下法庭礼遇的“五大惊喜”后,或许有好感油然而生,或许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作为一位从业20年的律师,接手的讼案肯定很多,“过堂”的经历多得恐怕连自己都数不清,“一年中几乎有一半时间在外地出差”,应该是见多识广了。那么是何原因,本是“我们法庭的常规做法”、“只是在一些细节上给他提供帮助”,却能让这位律师“惊喜又感动”,还特意用快递寄来感谢信呢?
道理其实很简单,“旁观者清”,即按李律师所言:到外地办案总是困难重重,挑刺儿的事儿十分常见,有一次仅立案就来回跑了三趟;有时还需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各种开销很大;在瑞受到的一些礼遇,在他们当地目前也是不可能遇到的。所以,李律师那个感动啊。由此也窥见,一些地方的司法机构、政府部门的办事窗口,服务还相当不尽如人意。
细微处见精神。在瑞安法庭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来看是常规做法,是该做的服务,但对被服务者来说却感到莫大的惊喜、由衷地感激。外来人员办事最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疲于奔波还办不成事。却不料,有窗口工作人员急人所急、想人所想、特事特办,一纸协查函“举手之劳”,复印整套材料不收钱,工商查询也免费,调解员下班时间还帮着调解,省了复印小钱又省了来回车马费等大钱。最难能可贵的是,他乡讨债不因人生地不熟受阻受欺,顺利拿到欠款。
细节决定成败。圆满完成任务的律师之感动,见欠款汇入账户的莱州公司领导之惊讶,无不源自法庭等工作人员的热心服务和细节上的帮助。而塘下法庭等部门的常规做法和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很大程度是源自瑞安这几年来一直在坚持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以及今年以来开展的“百组千干破百难”等活动。
“其实我们在受理外地案件时都会这么做,不仅是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也是为了消除外来人员对我们司法机构的不信任。”高艳说的是实在话。我们乐见这种“常规做法”能做长,并在各机关职能部门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