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车”整治重在两个源头
■王国荣
为什么,本市在每年取缔查扣5000多辆“四小车”的高压态势下,这有碍城市形象和交通安全秩序的“流动炸弹”,仍载着乘客飞奔在城乡的大街小巷(详见本报5月13日13版报道)?其实,即便在省会城市,这也是一大管理难题。
治病,最怕不能对症下药,尤其疑难杂症,因治标不治本,久治不愈反成顽疾。非法“四小车”,就如同城市的一大顽疾,硬生生给城市管理者心头添一把堵。治一治,好一好,整治结束又回潮。本市的“四小车”整治,能否跳出这个怪圈呢?如果“中医”搭不准脉,那就请“西医”做个“磁共振”,找准了病灶再动手术刀。以本人管见,很大程度上恐怕是未治到源头——无形源头和有形源头。
所谓“无形源头”,有点不好理解。就拿“四小车”中非法营运最烈的机动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摩托车等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为例,它有市场或者称“存在的合理性”,是因为它适应了部分特定乘客在特殊情况下的特别需求。城乡公共交通不发达,不能一站式到家;打出租车又嫌贵,特别是雨天或有急事但却不到起步价的路程,觉得不值。比起能便捷回家、串街走巷快速到达目的地,安全隐患在一般乘客眼里已在其次,更多是侥幸它不至于会成“定时炸弹”,若要往事故上想,再好性能的车子也撞稀巴烂,像最近温州发生7死1伤的奥迪X5的事故。因此,再怎么提醒乘客别坐“四小车”,恐怕也是收效甚微。
“有形源头”就比较好理解了,那就是非法“四小车”的产销源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残疾人代步的专用车,显然不但不能搞营运,也非肢体健全人所用,这个应该好管理。最难还是对产销源头的控制与管理,包括那些地下拼装作坊。这一块,质监、工商等部门结合“破难攻坚”活动,可以有所作为,同时运管部门要对非法营运加大处罚力度。
与其一次次割韭菜式的集中整治难以奏效,还不如常态管理,见一个查一个;与其辛辛苦苦在面上集中整治只能抓一拨(大多闻风而逃或者躲避风头),还不如力攻源头,一蜂窝全端;与其靠集中整治去挤压“四小车”的营运空间与市场,倒不如花力气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公共交通,建立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如果能像枪支管理那样动真格,“四小车”的管理还难吗?每年能查扣5000多辆,按理绝对数会少下去,可实际上旧病复发后回潮的“四小车”数量仍有增无减,也就是说,产销及改拼装车源头还在,怎么去整治是个问题。
市场是讲占领的,正规军不去占领,“游击队”就会乘虚而入。恰恰这些“游击队员”大多是无职业者,就钻了城市道路拥堵、公共交通不足、管理力量不够等空子,在提心吊胆地挣点“辛苦钱”。谁给了他们这无形的市场?这无形、有形的源头怎么治?确实需要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出新思路新举措,去克难攻坚。未知我的建议是不是对头,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