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水利干部纵容非法采砂被立案调查》后续
市人民检察院向水利部门发检察建议书
督促整改,30日内回复
水利局:正研究整顿全市采砂业
本报讯(通讯员 集思 记者 金汝)砂场非法采砂,作为主管部门的高楼水利站没有及时有效查处。原高楼水利站站长蔡某和原市水利局高楼水政监察中队中队长黄某二人因涉嫌玩忽职守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见本报2013年5月15日第三版《两水利干部纵容非法采砂被立案调查》)。
5月17日,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市水利局加强对执法干部的教育监督和非法采砂的管理,并于收到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回复整改落实情况。
昨日,市水利局局长蔡桂友称,目前正在研究整顿全市采砂作业。
该检察建议书指出,我市非法采砂现象严重,严重影响河道上下游、左右岸的防洪安全,并造成河道砂石资源生态的破坏。因非法承包河道采砂引发的社会矛盾突出,影响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为确保平稳度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为市重点工程“高楼绿道”工程顺利推进减少阻力和干扰,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十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1.加强对执法干部教育监督。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从而更好地规范他们的行为,使他们在工作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2.加强执法力度,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办事。水政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法,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手段,对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3.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并寻求当地政府的支持,形成监督管理的合力。各部门间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注重协调配合,加强对非法采砂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有效的打击。
4.建议对全市非法采砂作业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对拒不清理退场的作业点,要严肃查处。
蔡桂友表示,该局正在研究如何加强对全市采砂作业的整治,高楼、湖岭、陶山、马屿等地的采砂业是该局整顿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