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取得
被害人谅解有何作用?
市民王小姐:2012年2月,李某无故被我弟弟刺伤,经鉴定构成重伤。事后,我弟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发生后,我的家人与李某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请问刑事案件中取得被害人谅解有何作用?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解答:刑事案件经法院受理后至尚未判决前,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可以向法院递交和解协议书,同时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同意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理;该协议书经法院认可,即可生效。受害人谅解被告人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不能免罪。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确定从轻的比例。 (记者 林长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