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时间
7月1日至8月8日
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瑞安市2013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等文本
本报讯(首席记者 严小章)前天上午,市长李无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瑞安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和《瑞安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送审稿)》等文本。
去年,我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对于优质学校按规定报名招录后剩余的学额,采取电脑公开摇号方式招生,实实在在地体现教育公平。
《实施方案(送审稿)》提出,今年我市将在沿袭去年招生改革做法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充分体现“就近、免试、免费”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时间与去年相比进行微调,具体时间为7月1日至11日完成市直属学校前3批招生工作,13日开始第4批报名并实行公开摇号招生;7月20日开始进行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报名招生工作;8月4日至8日完成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
李无文指出,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就学问题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市自去年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以来,取得良好成效,今年要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定不移地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要切实加强监管,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要逐步完善招生政策,既兼顾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又充分体现教育公平,推进瑞安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会议还审议《关于深化“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李无文指出,美丽乡村建设,上级有要求,发展有需求,群众有期盼。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导,建立健全以奖代补等机制,积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下一步,将充分吸收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
市领导冯金考、倪希杰、陈荣臻、郑海洁、钱定荣等参加会议,市领导薛小平、王翠珠等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