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积分入学须尽快办理社保
2014年起,新居民子女入学社保缴纳时限要求一年以上
■见习记者 项乐茹
2013年度我市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已于6月5日正式开始受理。6月18日上午,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飞云教育学区,对飞云街道、南滨街道、仙降街道的幼儿园园长及教育工作人员进行新居民积分制入学申请业务培训,100余人参加培训。
在培训会上,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综合科科长杨克锋解读了2013年新居民子女一年级入学的政策变化,详细讲解新居民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强调新居民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前置条件必须符合“三个一”,即在瑞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2013年新居民子女一年级入学,在报名时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不受缴纳时长限制。
其中,就“在入学报名时提交社保缴纳证明”这一条件,杨克锋解释,如果新居民家长一时没有办好保险的,新居民局会先行受理,但在8月4日之后,市教育局会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因此申请积分入学的新居民务必尽快办理社保。此外,从2014年起,社保缴纳时限将要求一年以上,因此目前子女为幼儿园中班的新居民家长若需在瑞就读,必须现在开始缴纳社保。
进入申请流程后,待公示期结束,市教育部门将根据新居民积分排名与辖区招生实际情况,将根据新居民家长的得分结合入学名额进行分类。对获得一类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公办示范学校就读;在积分制管理中获得二类积分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安排入学;三类积分和未申请积分的,将靠后安排就学。
据了解,今年飞云教育学区新居民适龄入学儿童有2500多名。针对今年积分入学申请时间紧,就学压力较大,入学名额紧张等情况,市新居民局要求各幼儿园园长及教育工作者对积分制入学政策及时向新居民家长传达宣讲。新居所将配合新居民家长时间,在周末加班受理新居民前来申请积分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