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9版:聚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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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犯罪呈现学历低、低龄化特点
上半年105人因“毒”获刑
冯某在庭审中接受讯问

    涉毒犯罪呈现学历低、低龄化特点

    上半年105人因“毒”获刑

    ■记者 金汝 通讯员 芮宣 实习生 盛雪雷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昨日,市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多宗毒品犯罪案件,多名被告人因运输、贩卖毒品获刑。

    据悉,今年1至6月,法院共审结涉毒案件80件、10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降低。涉毒案件以贩卖毒品罪为主,呈现学历低、低龄化的犯罪特点。上半年共追缴没收毒品1477.4克。

    法院刑庭庭长何小云介绍,在审判涉毒案件过程中,法院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贩卖毒品案件,不论毒品数量多少,坚持三个“一律”:一律予以刑事处罚、一律不适用非监禁刑、一律追缴没收毒品。

    贩毒案件

    超8成

    涉毒案件中,贩毒案件仍占绝大多数,上半年贩毒案件共66件,占总数的82.5%。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1件,占13.75%;非法持有毒品案件3件,占3.75%。

    38岁的四川宜宾籍吕某曾因吸毒,分别于2008年1月13日、2月29日被瑞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被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强制戒毒6个月。

    然而,从戒毒所出来后,吕某不思悔改。去年9月21日,他在塘下镇一宾馆门口的轿车内,将20克冰毒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陆某某。

    3天后,吕某又在塘下镇张宅村一KTV门前,以冰毒每克400元、麻古每粒60元的价格,贩卖30克冰毒、30粒麻古,获利1.4万元。

    交易完成后,吕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上述冰毒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麻古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

    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小包贩卖成贩毒主要手段

    在贩毒案件中,零星、少量贩卖毒品案件占了绝大多数,86.36%的贩卖毒品案件采取单线联系、直接交易的方式。

    何小云介绍,由于交易数量少,不易引起注意和怀疑,且单线联系、直接交易的时间短,地点不固定,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王某、林某、金某、木某均为瑞安人,无业。2011年11月份至2012年6月份,王某单独或指使他人,先后5次将小包毒品贩卖给林某、金某等人。

    去年6月份,林某两次将毒品以100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被公安机关查获。当时林某身上藏着毒品2.19克。

    去年6月份,木某将一包重10.1克的毒品海洛因以5000元贩卖给林某。8月份,金某将一小包海洛因以100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时被抓获,公安人员还在其身上查获另两包海洛因重0.08克。

    在本案中,4名贩毒人员贩毒时,大多采取小包散卖、零星售卖的方式。

    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木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在本案中,4名毒贩只有初中、小学学历,“罪犯学历低”在涉毒案件中极其普遍。上半年数据统计可见,初中或以下学历共99人,占94.3%。

    暴利驱动毒贩铤而走险

    暴利的驱动是涉毒犯罪的重要诱因。涉毒案件罪犯往往文化程度低,且大多没有稳定工作,许多罪犯正是借贩毒牟取暴利。

    23岁本是花样年华,但是四川成都籍冯某因为贩卖毒品,不得不面临7年的铁窗时光。昨日上午,法院当庭审判了冯某贩卖毒品一案。

    冯某来瑞安后没有工作,生活拮据,结识了一个叫“阿发”(音)的朋友,从此陷入吸毒、贩毒的深渊,并多次被行政拘留,2010年11月因贩卖毒品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尽管只有23岁,但冯某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大的4岁,小的才8个月。为了吸食毒品,也为了给孩子“多赚奶粉钱”,她重操旧业。

    今年1月份以来,她在塘下镇多次贩卖毒品,最多的一次将10克冰毒以2600元出售。

    2月21日,冯某被抓获。因其正在哺乳期,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期间,冯某仍不悔改,继续贩毒。3月1日,冯某将2包冰毒以700元的价格出售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公诉人在庭审时问道:“你还年纪,为什么不去找正当工作赚钱,而要贩卖毒品?”

    冯某说:“卖毒品,来钱快、轻松,而且赚得多。”

    鉴于冯某是累犯,法院当庭判处冯某有期徒刑7年,罚金1万元。

    何小云介绍,像冯某这样年纪轻轻就涉毒的罪犯不在少数,上半年审结的涉毒案件呈现毒贩低龄化的趋势,35周岁以下有87人,占82.9%,甚至还有3名未成年犯。同时,无业人员有57人,占54.3%。

    “瘾君子”以贩养吸

    在犯罪人员构成上,“瘾君子”以贩养吸的案件占到相当比例。

    较高的毒资支出对一般的吸毒人员来说是难以承受的。为了保证自己每日毒品的需要量,有些吸毒者购入毒品后加价转售给别人,有些则贩卖“掺假”毒品,掺杂添加物增重贩卖。

    24岁的郑某是个“瘾君子”。去年9月份,他想通过贩卖K粉赚钱,苦于无本,于是约了23岁的黄某等人,预谋共同贩卖毒品。他们商定:黄某等人出资购买毒品,郑某负责寻找买家、贩卖毒品、利润分配等。

    9月底,郑、黄向他人购得一袋毒品,郑某往毒品中掺入葡萄糖粉,以降低纯度,增加份量。

    10月5日至14日,郑某先后两次均以500元的价格贩卖毒品,累计贩卖7克。10月19日,公安人员抓获郑、黄,查获毒品共850.32克,从中检出氯胺酮成分。

    法院认为,郑、黄贩卖的毒品数量较大,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据悉,犯罪人员构成中,累犯、再犯较多,有30人,占28.57%,刑满释放后再犯的比例也呈增长态势,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的有32人,占30.48%。

    上半年涉毒人员

    判决情况

刑期人数
有期徒刑10年以上(含10年) 2人
有期徒刑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8人
有期徒刑3年以上(含3年)5年以下 17人
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78人
    涉毒案件类型

涉毒案件种类数量占比
贩卖毒品案件66件 82.5%
容留他人吸毒11件13.75%
非法持有毒品3件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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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105人因“毒”获刑
瑞安日报 聚焦点 00009 上半年105人因“毒”获刑
2013-6-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