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打
“洋垃圾”走私
本报讯(记者 林长凯)从2月到11月前,我市开展“绿篱”专项行动,打击“洋垃圾”走私行为,杜绝我市成为走私“洋垃圾”的中转地和集散地。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绿篱”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副市长王桂厅参加会议。
按照有关部署要求,我市全面排查,不断拓宽海上“洋垃圾”走私情报信息渠道,突出重点来源地区,重点打击洋垃圾、海上偷运、货运渠道偷运等走私行为以及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同时,还将反走私工作领导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村(社区)和基层执法单位,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洋垃圾是指进口固体废物(即废矿渣、废轮胎、废电池、电子垃圾等),有时又特指以走私、夹带等方式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对于走私电子、服装等洋垃圾,《刑法》第155条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将以走私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