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问题
编号7603:微博网友咨询:首套房是公积金贷款买的,将该房卖了之后,再次买房,可以再以首套房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瑞安分中心回复:您的情况属于首套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携带的资料:
(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夫妻双方);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三)结婚证;
(四)购房资料(一手房:购房合同、发票;二手房:契税证、房产证);
首套房贷款所需资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要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家庭房屋查询证明(房管部门档案室出具);已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告登记证明;各期不动产销售发票或收款收据;借款人银行储蓄卡。
(二)购买二手房的,需要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家庭房屋查询证明(房管部门档案室出具);契税证和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土地交易回执或土地批文;借款人银行储蓄卡。
(见习记者 钱枫枫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