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耕耘 几分收获
本报获省新闻奖的背后故事①
[新闻背后]
过分的要求
■王丛伟
4个省新闻奖二等奖,对于一个县市报的记者来说,也算是“辉煌的成绩”了,不过今天就不说什么“挖掘好新闻”、“新闻敏感性”之类的事了——这是一个记者应该具备的技能。说说获奖背后那些有点“过分”的故事吧。
过去七八年了,还有很多人提起《市委书记查马桶》这篇报道。作为业内人士,对这篇报道应该会一眼就看穿它的价值,但是作为政府官员来说,他们的看法却不一样。2005年那个台风过后的日子,当时任市委书记的钱建民走进第二户人家查看马桶情况时,我脑海里就蹦出了这样一个标题。我把这个想法跟书记秘书沟通,秘书很有顾虑,吃不准:“把市委书记跟马桶这么肮脏的东西放在一起,怎么可以呢?”我又去征求随行的市委办主任的意见,希望从他那里得到支持。但主任也跟秘书一个意见,觉得把市委书记和马桶放在一起,是对书记的不敬。
我内心激烈斗争了好长一段时间,最后还是对主任和秘书说:“我还是觉得这条新闻真的很好,不做我会后悔,我想自己跟钱书记说说,听听他的意见。”
这句话对于官场来说是大忌,“很过分”,不过我跟他们关系一直处得不错,深得他们信任,见我如此坚持,他们原来的想法动摇了,也不介意我的冒然和不敬,点头答应了。于是我就有了和钱书记直接沟通的机会,并最终取得了他的认同和配合:在车上,他就打电话给农林局局长,下车后,直接来到市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有关事情的解决进一步作了落实,使这篇报道有了“光明的尾巴”,为获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002年的《村官戴上紧箍咒 村民吃下定心丸》是瑞安日报创办10年来第一个获得省新闻奖的作品。在一次人大会议上,我得到原安阳镇北隅村村民直选新一届村委会委员这条新闻线索。村委会委员直选在全国是首例,我自然是如获至宝。但是假如这条新闻线索被上级媒体获悉、介入的话,瑞安日报作为小报,获大奖的机会就很渺茫了。直选村委会委员跟人大、司法和民政都有关系,于是我硬着头皮向3家单位的相关领导请求:千万千万不要把消息透露出去,让我做独家新闻。结果上述3家单位整整为我保守这个秘密三四个月,期间所有的政策解析会、筹备会、协调会等,新闻单位都只通知我一个人参加。现在想来,我的要求确实“自私”了一点,“过分”了一点。
2011年获奖的《全省首例醉驾入刑案昨在市法院宣判》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处。记者金行哲带回这条线索时,我们都很兴奋。后来他又很郁闷地透露:“法院将在周六开庭审理这个案件,第二天周日我们没有报纸,下周一登出来比其他媒体已经迟了一天,怎么办?”
我们都清楚,“前天”和“昨天”,这一天之差,对于新闻报道来说,是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为了这条好新闻不贬值,我试着跟法院有关人员沟通:能不能把庭审时间推迟一天?
对方很为难,说不能做主,要商量一下。几个小时过去了,就在我们失望时,法院那边来了消息,竟然同意了我们的要求!周日,全省首例醉驾入刑案在瑞安法院如期公开审判,醉驾司机被判拘役3个月。第二天,瑞安日报上出现了这条具有时效性的 “昨日”新闻。
时间过去了很多年,借这个机会感谢那些年来,对我信任有加,可以让我比较尽情地发挥自己的想法并付诸文字,同时一再满足我过分要求的各位领导!
[获奖作品]
(刊于2005年8月17日第1版)
市委书记查马桶
■王丛伟
“你家马桶在哪里?”
“楼上。”
“我们能不能上去看看?”
对话的一方是租住在瑞安市汀田镇联胜村富康路的一名贵州籍外来民工,另一方是温州市委常委、瑞安市委书记钱建民。
在主人的指引下,钱建民来到外来民工的卧室。在卧室的角落里,放着加盖的塑料小马桶。钱建民问民工:“粪便怎么处理?”
“村里每天都有人来收。”
钱建民听罢点点头,对随行的汀田镇干部说:“现在我们要好好关心马桶的问题了。”
受今年台风“海棠”、“麦莎”影响,瑞安市塘下等乡镇相继发现急性肠道传染病,且发病数呈不断上升趋势。该病的防控关键在于把好“进口”关和“出口”关,粪便的处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环节。正因为这样,8月16日上午,正在汀田镇督查急性肠道传染病的钱建民走进一户户村民家查马桶。
在村里,钱建民仔细询问村干部:全村的粪便特别是外来人员的粪便是否都能很好地处理?村干部说,还有20多户搭住在棚屋里的外来人员的粪便没法处理。镇干部说,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也很普遍。
“这样一来,农村的环境卫生怎么能好转?疾病怎么防控?”钱建民拿出手机联系瑞安市农林局局长王永旺,了解全市有机农业生产情况,要求该局马上就此作一个调研,并采取措施,将粪便转化为有机肥。随后,他又来到市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此事进一步作了落实:“市里拿出一部分钱,配备几辆粪车,免费或者有偿收粪便,实现集中倒粪便,以阻断病原传播,同时大力支持有机肥生产,发展有机农业。”
(获2005年度浙江新闻奖二等奖、2005年度浙报集团县市报新闻奖一等奖)
[获奖作品]
(刊于2002年5月17日第1版)
全国首个“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制”村委会昨在北隅选出
村官戴上紧箍咒 村民吃下定心丸
■王丛伟 朱友好 傅仿毅
我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村委会成员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制》。昨日下午,第一个实施这一制度的安阳镇北隅村通过全村选民直选,选出新一届村委会的3名成员。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条文和党纪规定,对非党员村干部因私欲膨胀或决策行为不规范、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但又没有触犯法律的行为,无法给予相应处罚。在我市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村,一些村干部严重损害村民利益、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弊端在其它沿海地区和内地经济发达的农村,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针对这一现状,我市决定在这次全市村级换届选举中,积极引导各村尝试推行赔偿制,把村民自治纳入法制轨道。赔偿制包括:选前,所有候选人签订《承诺书》;一旦当选,签订《协议书》。
北隅村靠近市区,有土地1050亩,以机械制造和渔业生产为主,经济比较发达。4月30日,该村依法产生的6名初步候选人,分别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承诺书》上签字,公开承诺:当选后,任职期间若在村集体建设项目的确定及工程发包等11个重大事项中,由于擅自决策、违规审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返还责任。
5月15日,北隅村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于昨天进行选举。昨天上午8时,候选人宣读《承诺书》后,选民开始有序地向惟一的固定投票箱投票。该村共有选民1065名,至投票截止时间下午3时,共有1027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结果揭晓后,依法当选的3名村委会成员,分别以个人名义,就承诺内容与村委会签订协议,以合同形式将承诺固定下来。日后,一旦他们违背合同,村委会将以此作为打官司索赔的依据。
赔偿制的实行在村民中反响强烈。一名姓许的村民说,这是个好制度,它就像给村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使村民吃下“定心丸”。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蔡光成说,“赔偿制”虽然使我们在某些方面受到约束,但只要自己没有私心杂念,同样可以放开手脚为村民办实事,发展本村经济。
(获2002年度浙江新闻奖二等奖、2002年度浙江省经济好新闻竞赛一等奖、2002年度浙江省县市党报新闻奖一等奖、2002年度温州市新闻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