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耕耘 几分收获
本报获省新闻奖的背后故事②
[新闻背后]
三分机会
七分准备
■金行哲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就如闽南歌曲中所唱的,要获得新闻奖同样需要一定的机会,一个遇到较好新闻选题的机会。但没有前期的积累,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这个机会往往稍纵即逝,尤其对于县级市媒体的记者而言,更是难上加难。
这3年来,我的运气很好,遇到了两次机会,更幸运的是在我的老师王丛伟和报社领导的帮助下,充分做好了准备,及时“网”住这两个机会,获得了两次浙江新闻奖二等奖。
第一个机会出现在2009年。那年,正是瑞安房地产价格高涨时期,很多老百姓 “望房兴叹”。也正是这年,瑞安掀起了一场疯狂炒返回地指标(俗称“红证”)的浪潮,备受全国关注。
此事较为敏感,我们担心报道会起到推波助澜的反效果。是否要报道,又该如何报道,成了我们头疼的难题。在王丛伟老师的帮助策划下,我开始搜集资料,并启动了一轮“擦边球”报道,如《200万元买不到一间满意的房》、《房屋产权证过户遭遇“红包门” 》等作试探,想不到得到了读者的共鸣。
很快,此事也引起了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引导和制止,呼吁群众保持理性。因我们在前期已掌握情况,做好了准备,就迅速连续刊出《像过山车,忽高忽低 让人疯狂的“返回地”买卖》、《“击鼓传花”价格一波波推高 “空中楼阁”隐藏重重风险》等10余篇报道,并配上言论《“红证”买卖隐患重重 你真的不怕吗?》,引起了很大社会反响。
“炒红证事件”很快平息了,我们这组报道因准备充足,及时又有深度,荣获了当年的浙江新闻二等奖。
第二次机会出现在2011年。那一年5月1日全国首次实行“醉驾入刑”,全省各大媒体都“红着眼”紧盯首例醉驾案例。我原以为这个机会不会掉到小小的县市报,想不到天上又砸下“馅饼”来。
记得那天我和妻女郊外出游,突然接到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阮国胜的电话:“温州第一例醉驾被塘下中队抓获了!”他的一番话,让我意识到机会又来了!我兴奋地马上“抛妻弃女”赶去采访。
这里又不得不说“准备”的重要性了。我跟交警这条线已有七八年,和他们打成了一片,甚至亲如兄弟,我还被他们戏称为“编外交警”。因此,每当他们有最好的新闻线索时,总会第一时间想到我,有时还会“独家特供”。此次这个“馅饼”能砸到我,在幸运之余,更是有七八年充足“准备”的功劳。
接着还是说“准备”的重要性。采访结果令人“振奋”,这案例还是全省首例,可市法院起初决定在周六开庭审理该案件,我们报纸周日没有出刊,会比其他媒体迟一天刊发,可能失去获奖的机会。于是,王丛伟老师出面“软磨硬泡”,终得到法院理解,延迟了一天审理,争取了获奖机会。当日值班总编陈增童又敏锐地要求在通讯稿的基础上,再提炼出简短的消息,又一次增加了获奖的几率。
结果令人欣喜,《全省首例醉驾入刑案昨在市法院宣判 醉驾司机被判拘役3个月》一文,在当年年度浙江新闻奖中荣获含金量较高的消息类二等奖。
机会永远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会继续努力准备着,静静等待着下一次机会的到来。
[获奖作品]
《瑞安“炒红证”事件》组合报道
■王丛伟 金行哲 陈文庆
(刊于2009年8月13日第3版、2009年8月27日第3版、2009年10月30日第1版)
(获2009年度浙江新闻奖二等奖、2009年度浙江日报集团县市报好新闻一等奖、2009年度中国县市区域报新闻奖一等奖、2009年度浙江县市区域报新闻奖一等奖)
[获奖作品]
(刊于2011年5月9日第1版)
全省首例醉驾入刑案昨在市法院宣判
醉驾司机被判拘役3个月
■金行哲 王丛伟
昨日上午,全省首例醉驾入刑案在瑞安公开审判。在瑞务工的安徽利辛籍被告人胡飞被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月1日下午15时32分许,现年35岁的胡飞饮酒后驾驶牌号浙C6082A的黑色丰田卡罗拉轿车,途经塘下镇罗凤大道时,与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5人轻微伤。事后,胡飞送伤者到医院治疗时,被交警查获。经血液鉴定,胡飞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mg/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成为《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温州醉驾被查第一人。
5月2日凌晨,胡飞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当日移送市检察院提请诉讼。5月3日晚,市检察院将该案诉至市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开辟快速通道,当晚完成立案审查和送达起诉书副本工作,并于昨日上午公开审判。
庭上,公诉人出示相关证据,提出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胡飞醉酒驾驶并发生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处以拘役。同时,胡飞醉酒驾驶引发的事故已造成财产损失和他人受伤的后果,应从重处罚。
辩护律师认为,胡飞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主动参与伤者救治和赔偿受害者损失,悔罪态度较好,且考虑到其家庭困难等实际情况,请求审判庭从轻处罚。
胡飞在庭上自愿认罪,后悔得泪流满面。在最后陈述中,他没有再为自己请求,并且劝告广大司机,以他为戒,切勿酒后驾车。
审判庭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的请求,酌情从轻处罚,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胡飞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胡飞表示服判不上诉。
另据悉,5月1日以来,我市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截至昨日上午,已查获8名醉酒驾车的司机。
(获2011年度浙江新闻奖二等奖、2011年度浙江县市区域报新闻奖一等奖、2011年度中国县市区域报新闻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