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服务转型升级 推动安全发展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市安监局立足“平安瑞安”建设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基层基础、创新监管手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了安全生产三项主要指标连续第六年“零增长”。2012年,在温州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市位列第二,等次为优秀。2012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闪现以下6大亮点。
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修订完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共性+个性”、“季度+年度”的双重考核体系。制定出台 “一票否决”和事前行政问责两办法,先后有14名镇街、部门干部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而被问(追)责。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规定,实行“三分六定”的风险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网格责任人。
第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查治呈现新成效。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交通运输、消防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检查企业2.09万家,打击治理各类非法违法行为1.2万起,责令停产停业445家,行政拘留41人,处罚金额448.63万元。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高专项活动,突出消防、金属加工涉及可燃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各类企业3.08万家,排查整治各类隐患13390处。同时,市安监局突出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领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涉及可燃爆粉尘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11大专项执法活动,检查单位568家,立案72起,处罚金额69.9万元,查扣各类危化品39.3吨、非法烟花爆竹3007箱。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列入省市县乡四级挂牌督办整治的88家(处)重大事故隐患均按期完成整改。
第三,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跨上新台阶。在全市符合条件的602家规上企业和高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及诚信机制“三位一体”创建活动,制定出台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办法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 “三位一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本,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矿山、烟花爆竹企业的标准化达标率和诚信等级评估率均达到100%;403家规模以上企业参与标准化创建,参与率达66.9%;280家企业完成诚信等级评估,评估率达46.5%;31家企业通过规范化达标。
第四,安全科技应用推广实现新突破。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加强重点领域、危险工艺的技术防范措施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率达到100%;非煤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应用率达到100%,二次破碎采用机械破碎技术应用率达到100%。组织开展陶山铸造行业、马屿眼镜行业等区域性专项整治,完成相关技术改造试点工作。
第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了新举措。继续利用电视、报刊等八大宣传阵地,每月围绕一个主题开展宣传。突出抓好4月份“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月”和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出 “安全文化进社区”、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等10大活动。扎实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累计培训 “三类”人员11023人,其他从业人员14.2万余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数的224.96%和113.9%。全面启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创成市级示范企业4家、温州市级3家。
第六,安监队伍建设迸发新活力。注重惩防结合,组织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我来执法、请您监督”等7大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累计公开各类信息590条。定期公布行政处罚结果,推行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考评制度。发放行风政风建设征求意见书252份,对14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单位开展回访活动。深化“五型”机关创建,开展“进村入企” 大走访、百日扶工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等活动,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转型发展中的安全生产问题,致力深化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能力。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本,大力推进镇街安监所单独设置。全面实施委托执法,完成上望、南滨两个街道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出台村居专职安管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截至2012年底,已有飞云、南滨、塘下、汀田等11个镇街先后完成村居专职安管员队伍组建,148名安管员上岗履职。
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建于2004年7月,2005年初升格为一级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同时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以下6方面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市安委办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等;二是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监察职权,负责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和领域(有专门主管部门除外)安全监管工作,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是受市政府委托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和应急救援工作;四是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五是监督检查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六是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