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包裹”
诠释“善小”内涵
■王国荣
想必为数不少的人,有过遗失重要证件的经历与烦恼。如果能在不长的时间内失而复得,那肯定会喜出望外。马屿镇的李女士这回“喜”了,当她拿到在杭州遗失的身份证时,除了感谢,还有一种庆幸感油然而生(详见本报7月5日3版“最美包裹”报道)。
“最美包裹”出自在杭工作15年的安徽人高先生之手,那高先生可称为“最美包裹哥”。他以举手之劳的一个小善举,诠释“最美”之大内涵。虽然捡起别人身份证并主动及时把它快递到相关派出所,如高先生所言“这只是小事一件”,但折射的是“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大善精神。
知善,行善。行善比知善更“善”一大步,是真善,不是口头善。
面对报道发问式导语,我也在扪心自问:如果捡到一张外地人的身份证,我会怎么做?是往垃圾桶一扔,还是直接“飘过”,或是送到当地派出所、交给路面值勤的警察?我会不会像高先生那样,自掏腰包,用快递将身份证寄送到对方所在地的派出所?虽然我还未碰到过此事,但说真的,扔垃圾桶绝对不会,“飘过”倒有可能,像高先生那样捡起→多个长话联系确认→快递的连贯动作,真的很少人会想到和做到。
正因为“很少”,派出所办证员才从“半信半疑”到“很感动”。一张丢失的身份证,从杭州捡到,到快递到瑞安警方,仅5天时间就物归原主,惟善行才行,尽管它是那么“善小”。
可往往,很多身边的“善小”被人忽视和忽略,认为做这些小事没啥意思,可做可不做;也有持事不关己、怕失物涉及窃案惹上麻烦等心态。相反,很多“恶小”,却在很多人中间自觉不自觉地为之,认为不是什么大错做做也无妨,小错犯一下就犯一下。“不为”与“为之”,自古来交替行进,两种价值观一直影响至今,久而久之,“善小”汇不成流,“恶小”却汇流成河。
现实生活中,遗失或失窃重要证件的事常有,后者是小偷偷包拿钱后将其他证件丢弃,极少有“偷亦有道”的小偷将证件寄回给失主的。面对这样的丢失证件,我们能像高先生那样“连贯动作”做个有心人、善心人吗?我想,这种举手之劳的“善小”,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去努力而为之。丢点钱只是心痛一阵而已,丢了重要证件却带来一连串麻烦,尤其外地人要千里迢迢赶回户籍地,挂失、补办等手续会把人折腾得够呛。
如果人人都行“善小”之为,那么可以省却很多人生活中的烦忧,可以带给很多人意外惊喜与和谐善美。“最美包裹哥”是继“最美快递哥”后,又一个“最美”。“最美”就这样,在日常的“善小”为之中真实而真情体现,在“恶小”不为中渐渐从善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