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瑞安旅游微电影剧本的通知
为了宣传瑞安旅游,提升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寨寮溪与湖岭镇的文化内涵,提高瑞安旅游的知名度与美誉度,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决定拍摄以寨寮溪风景区与湖岭旅游为题材的微电影各1部,现面向社会征集旅游微电影剧本,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寨寮溪的旅游微电影剧本应包含九珠潭、花岩、玉女谷、飞云湖、漈门溪、高楼绿道、东源木活字印刷村等主要景点及高楼特色产业和餐饮;湖岭旅游微电影剧本应包含湖岭镇均路村、黄林村、板寮、巾仙溪、双溪寨、新垟滩等景点及湖岭特色产业和餐饮。
二、作品必须为原创,要和寨寮溪与湖岭的文化元素紧密结合,以动人的故事展示寨寮溪、湖岭独特的人文景观和秀美的自然风光,每部微电影时长限为10至20分钟。
三、评选方法:由专家评出优秀剧本各1部,一次性付给作者稿酬10000元;评出入围作品若干部,按质量一次性付给作者2000元/部至5000元/部的稿酬。
四、剧本稿件为word格式,务必投稿于电子邮箱:1023466140@qq.com,不接受其他投稿形式,未采用剧本不做退稿处理。
五、剧本作者务必署真实姓名,并附带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采风期间如有需要,可联系王敏:0577-65839810或13806858348,我局将给予提供方便。
六、本次征集剧本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