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出租,立个规矩对谁都好
■薛建国
像公房出租这样的事情,一般老百姓可能不会过于关注。为啥?同老百姓关联度不大呗。公房出租,是一个单位内部的事情,有啥内情,老百姓是不太清楚的,可能也不太想了解:你单位的房子你做主,租金低,少的不是我的钱;租金高,也没我的份。
但广义上讲,这钱多钱少还真与我们有关。公房是什么?公房是公共资源,租金过低,就是国有资产流失,而国家受损不就是人民受损吗?
这个老百姓可能不太关注的事,瑞安认真来做了(详见本报昨日6版报道)。今年5月,出台了《市机关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年承包租赁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房产一律按规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公开招租;今年6月,市纪委监察局等单位发布了《关于严肃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登记管理工作纪律的通知》,以严格公房房产登记。对瞒报、漏报、拖延不报和拒不配合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如果你认为这是“小题大做”,那就错了,这是一种开放的姿态,是争取把所有的权力都置放在阳光下,接受百姓监督。在老百姓的惯常思维里,权力滥用大都体现在选人用人、建设项目、生活作风等问题上,公房出租也能搭上公权?
是的。从市纪委监察局披露出来的一些情况看,公房出租算得上乱象丛生,不公开竞价、租金过低、缺权属登记等。其中,租金过低问题最为突出,面积差不多、路段差不多,公房出租价格要比别的房子相差十几万元,有的甚至更高。而这些还不是个例。瑞安为公房出租立规矩,也是有它独特的市场背景的:瑞安,是一个经济繁荣、文明富裕的现代化商贸城市,商铺和房屋的出租市场异常火爆。
异常火爆的市场背景与制度的缺失,必然会呈现一派乱象。因为制度缺失,在一个单位,公房出租或租给谁,完全凭借某个或几个领导的决定,于是公房出租成了权力者的权力。又因为租方市场巨大,权力者自然成了被各方公关的对象,找他们的人越多,他们也越看中自己手中的这一权力。当公房以极低的租金租了出去,他们可能也得到了种种好处。当然,不是所有官员都有贪念,可他们弄不好也要犯错,比如,房屋出租,本是市场行为,让领导拍板,不是难为领导吗?领导不是全才,啥市场都能吃透,房子怎么租,租金收多少,还不是听别人的,要么就是想当然,如此,岂能不留下漏洞?瑞安给公房出租立规矩,是为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堵塞了公房租赁管理中的漏洞,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保护干部和解放干部。
公房出租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租,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把市场该办的事交给市场来办。这样做的好处,有利于干部廉洁从政,并把他们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谋民生发展大事。相信,也会得到社会认同。没有制度保障,人就不可按规矩办事。公平竞争是市场法则,给公房出租立规矩,遵循的就是这一法则。社会叫好,必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