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技术工人改装发令枪
为图“拉风”
进了班房
本报讯(通讯员 芮宣 记者 金汝)模具改装技术工人罗某将一把比赛时用的发令枪改装成了枪支,并经常随身携带这把枪出门“拉风”。然而,就是这把改装发令枪,把他“送”进了班房,罪名为非法制造枪支罪。近日,市法院判处罗某有期徒刑3年,判决从7月16日起生效。
36岁的罗某是贵州人,在瑞安人王某开设的模具厂从事模具改装。去年9月的一天,王某将一个黑色袋子交给罗某。袋子上写着“体育发令枪”字样,里面装着一把发令枪和一把左轮枪,外表都为银色。袋子里还有一盒蓝色纸盒装的子弹。
王某说,发令枪是朋友从网上购买的,左轮枪以前被人拆坏了。他向罗某提出两个要求:给发令枪加装两根枪管,增加枪的威力和射程;修好左轮枪。
罗某忙于工作,一直到今年1月份工厂放假,才腾出时间改装。发令枪改装完毕,他对着车间墙上的一块小木板试射了一下,成功打出子弹。为了更加美观,他将外壳喷成黑色;左轮枪未能修好。
由于王某在外地,罗某觉得这把枪“拉风”,便随身携带这把改装枪和子弹。
然而,“拉风”的日子只持续到1月28日。那天,他再次带着改装枪和子弹,在塘下镇塘梅公路上被巡查的民警查获,改装枪及子弹被当场扣缴。经鉴定,改装枪和子弹被认定为枪支和弹药。
市法院认为,王某、罗某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3年,王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没收扣缴的改装枪及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