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7版:百姓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工商局发布今年第9号消费警示
夏季水上活动安全隐患需防范
记者 孙凛/摄

    市工商局发布今年第9号消费警示

    夏季水上活动安全隐患需防范

    ■通讯员 张林 钱圣海 记者 陈瑞建

    随着盛夏时节的到来,参加户外水上活动如水上乐园、游泳、漂流、撑竹排吃农家菜等的消费者也逐渐增多。近日,市工商局接到多起与此有关的消费投诉,为此,该局发布今年第9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参加水上活动时,应注意卫生、安全等方面问题。

    户外水上游乐场的水应是流动活水

    作为传染源较广、人员接触较多的水上游乐场所,其水质及场所卫生至关重要。合格的户外水上游乐场所的水应是流动活水,且水应该是清澈,呈淡蓝色,无异味。消费者若发现水质不清澈且有异味,切勿下水。

    很多户外水上游乐场所带有餐饮消费,且游乐与餐饮区域混合,带来较大食品安全问题。在餐饮消费时,消费者除要到具备餐饮服务资格的场所消费外,还应对食品看、闻、尝,若有问题应及时与经营者联系。

    参加水上活动前先了解注意事项

    户外水上活动易发生溺水、中暑、中毒、游泳时身体抽筋、漂流活动时碰伤等突发事件。消费者在参加水上活动前应详细了解各种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穿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不熟悉水性者,切勿独自下水;儿童需在家长的监护下下水;发现人员过多切勿参与活动,避免发生踩踏事件;在发生突发事故时,不可仓促施救,在第一时间通知该场所专职救护人员施救。

    作为特殊行业的消费,水上活动场所的物品保管安全需要引起重视。消费者参加活动前勿带贵重物品,到场所后应使用专门的保管箱存放物品,在使用前先检查保管箱及钥匙是否完好,存放后保管好钥匙。如发生物品丢失,在第一时间通知经营者并报警。

    此外,消费者应选择具备经营资格的水上游乐场所。在消费后,消费者应仔细核对消费项目和金额,无误后才付款。若发生纠纷,须保管好票据、照片等证据,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0001版:要闻
   第00002版:最新闻
   第00003版:在现场
   第00004版:聚焦点
   第00005版:微播报
   第00006版:百姓事
   第00007版:百姓事
   第00008版:财富榜
   第00009版:温州垟
   第00010版:远望角
   第00011版:星光道
   第00012版:云江潮
   第00013版:广 告
   第00014版:金周刊
   第00015版:金周刊
   第00016版:广 告
夏季水上活动安全隐患需防范
拐卖妇女儿童
如何处罚?
租用房屋在台风中受损
维修费应由谁出?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金少隆明日接听局长在线
瑞安日报 百姓事 00007 夏季水上活动安全隐患需防范 2013-7-2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