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办案民警介绍,每名医药代表的行贿经费是有额度限制的,一般是销售额的7%到10%。也就是说,卖10万元药,就有7000元到1万元可用于向医生行贿。
“这些钱要集中在最能产生销量的医生身上。”王某说,一旦工作做通,经医生同意,便建立该医生的档案,根据该医生开具药品的数量向其个人账户支付“奖励”。医药代表则要花数百元“信息费”,从医院信息科买到“统方单”,作为发钱的依据。
“有的医生回避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但希望提高自己的名声。这时,学术会议或者讲课的作用就体现出来。”王某说,会议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参会人员的礼品由公司提供,会后的旅游也由公司赞助;此外,还尽可能多邀请医生讲课,然后以“讲课费”的形式将行贿款支付给医生。
“其实,很多时候医生是没去讲课的,我只是把讲课费的单子送给他签字,然后把钱给他。这种情况超过一半。”王某承认,她会在报账单上虚构讲课的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等。“我们向公司报账时,只有讲课费和餐费可以报,如果讲课费不够,我就去买一些餐饮发票抵充。公司还担心我们做得不够真,财务部、审计部有时候会打电话来,指出哪里不合规,教我们怎么修改。”王某说。
办案民警查明,在高层的默许甚至变相鼓励下,医药代表们以“讲课费”的名义大量报账,掩盖了行贿、送礼以及请医生旅游、娱乐等各种名目的开销,以帮助公司做平账目、规避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