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塘下水价每吨平均上调0.30元
明年8月1日起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
■记者 项武龙
从8月开始,塘下镇自来水平均水价上调0.30元/吨,调整后居民生活第一级水价为2.90元/吨(含污水处理费0.50元/吨)。此外,今后塘下居民生活用水将采用阶梯水价。
水价调整的具体标准
据悉,目前塘下镇的平均水价为2.60元/吨,其中居民用户水价为2.10元/吨,非经营性用户为2.60元/吨,经营性用户为3.40元/吨,特种行业用户为6.50元/吨。污水处理费标准为:居民用户为0.50元/吨;非经营性用户为2.15元/吨;经营性用户中一般工商业为2.35元/吨,高污染行业为2.65元/吨;特种行业为2.35元/吨。
6月22日下午,市发改局召开塘下镇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与会的25名消费者代表、水务公司代表、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代表针对塘下自来水价格调整的3个方案,提出了各自的选择和看法。最终多数代表认为水价最低的“方案一”比较可行。
据了解,该方案平均水价上调0.30元/吨,原非经营性水价上调1.10元/吨,归属非居民类。调整后,居民生活第一级水价为2.90元/吨,第二级水价为4.10元/吨,第三级水价为5.30元/吨(含污水处理费0.50元/吨)。阶梯水价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目前居民生活用水暂执行阶梯水价的第一级水价;非居民用水水价调整为3.7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水价调整为6.80元/吨。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暂缓征收,待污水收集系统竣工投运后再行收取。
为保障低收入家庭正常生活,对民政部门确认的五保户、特困户和低保等对象按照规定政策给予照顾,以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
原水涨价带动水价调整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珊溪水库供应塘下镇原水价格调整到与温州市区同价,供应的原水价格为0.61元/吨(不含水资源费0.08元/吨),水源地治理保护资金按0.30元/吨收取。凤山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成本由此大幅上升,为有效解决成本上调这一问题,该公司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经过成本监审、征集意见、调价听证等一系列程序,塘下镇自来水价格调整标准将上调0.30元/吨。
水价分类有新标准
本次水价调整范围为凤山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区域。水价分类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简化水价分类规范执行范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加快“腾笼换鸟”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原先的居民生活用水、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4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3类。
阶梯用水量标准出台
阶梯水价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的俗称,基本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为促进节约用水,塘下居民生活用水采用阶梯水价。
阶梯用水量:第一级水量为17吨及以下,第二级水量为18—30吨,第三级水量为31吨以上。阶梯水价比例为1:1.5:2。
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后,村总表制、小区总表制、集体户总表制、学校等特殊用户执行基准水价,其水价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的第一级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