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
车辆“自主选号”有调整
车主须在2个工作日内
完成选号步骤
本报讯(通讯员 林抗 记者 陈瑞建)记者昨从市车管所了解到,明日起,小型汽车号牌选号方式系统将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也就是说,车主在车辆“自主选号”时要注意受理凭证有效期。系统一旦确认选号方式为“自主选号”时,车主须持受理凭证在有效期两个工作日内选好号牌。
据了解,目前,我市车辆选号方式为“十选一”、“自主选号”和互联网选号。以往,车主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可以通过这3种方式之一选择自己心仪的车牌,受理凭证没有期限。
但自明日起,除了“十选一”和互联网选号跟往常一样外,车主选择车辆“自主选号”时,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号步骤,受理凭证有效期限为两个工作日。
如未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号步骤的,系统将自动锁定10个工作日,时间届满后可以凭身份证到受理地车管所解锁,解锁后两个工作日仍未选号的,系统将自动退办相关车管业务。退办后机动车所有人需按新业务流程重新办理。
据市车管所负责机动车选号的民警介绍,“自主选号”系统升级后,能充分利用号牌资源,挤压非法中介生存空间。为方便广大车主,在受理车辆注册登记时,车主除了将会有选号受理凭证外,还会收到温馨提醒单,提醒车主谨慎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