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5版:微播报
上一版3  4下一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小孩摆摊卖菜
城建监察:可先报批再开展实践活动

    两小孩摆摊卖菜

    城建监察:可先报批再开展实践活动

    @想自在的刺猬:@瑞安日报-报料王 周末嫂子带着5岁的女儿和同事的女儿去安阳菜场卖菜。现在的小孩大都被圈养在家不谙世事,这样很有让小孩融入社会、体验生活的感觉。大力支持!

    网友@想自在的刺猬 的嫂子姓叶,上周日8时30分许,叶女士带着5岁的女儿和同事14岁的女儿,让两个孩子到安阳菜市场门口“练摊”。

    “卖的东西都是孩子爷爷种的,有十来斤丝瓜和一些苋菜。”叶女士说,孩子对斤两根本没有概念,也无法称量,就定价为小丝瓜1元/根、中丝瓜2元/根、大丝瓜3元/根,而苋菜就分袋装,3元/袋。

    叶女士帮孩子们摆好摊后,就离开摊位,远远地站着,看孩子们如何做生意。

    起先,两个孩子都很腼腆,不知道如何将东西卖出去。“刚开始旁边的小摊贩对她俩还表现出排斥的样子,也许是看孩子还小,像是在体验生活,就开始手把手教他们如何招揽生意。”叶女士说,摊主们教她们学会叫卖,嘴要甜。

    来往的路人看见两个小女孩在卖菜,也挺好奇,过来问价,两个孩子才逐渐熟练起来。“最好玩的是我女儿。一位路人买了一根2元钱的丝瓜,她不懂,把丝瓜递给对方后跑来问我,是不是应该给对方2元钱。”叶女士哭笑不得,“那是我帮她准备找零的零钱,她以为给了人家丝瓜还要给对方钱呢。”

    叶女士说,两个孩子卖了一个小时左右,就把带去的菜都卖完了,一人挣得14元,另一人挣得15元。“我女儿平时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经常问我5元钱是不是很多的钱。我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孩子自己体验生活。”

    “等孩子爷爷什么时候又丰收了,我还会让孩子继续去体验生活。”叶女士说。

    也有网友提出质疑;“这不是误导孩子吗?摆摊不是占道经营吗?”对此,市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孙锦敏表示,摆地摊确实属于违规占道经营,“但是考虑到出于对孩子的教育,让孩子体验生活,建议家长可以先向分管该辖区的城建监察中队报批,再开始摆摊体验生活。”

    (见习记者 李心如)

    记者核实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0001版:要闻
   第00002版:最新闻
   第00003版:百姓事
   第00004版:百姓事
   第00005版:微播报
   第00006版:在现场
   第00007版:财富榜
   第00008版:议事厅
   第00009版:温州垟
   第00010版:远望角
   第00011版:玉海楼
   第00012版:广 告
   第00013版:车周刊
   第00014版:车周刊
   第00015版:车周刊
   第00016版:广 告
两小孩摆摊卖菜
货车车斗载28人 险!
昨日幸运星
“数字城管”打造城市“新管家”
瑞安日报 微播报 00005 两小孩摆摊卖菜 2013-8-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