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
562套限价房寻主人
新乐清人亦可申请
近日,对于想买房的乐清市民而言,可谓喜讯连连。8月6日,190套经济适用房刚刚结束申购,8月9日,562套限价商品住房也开始进行申购。
全市城镇居民均可申请
这是自2012年乐清市首次推出限价商品住房以来,该市推出的第二批限价商品住房。本期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受理对象较第一期更为广泛。
据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期限价商品住房向全市开放,全市城镇居民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每户家庭只能购买1套限价商品住房。
和经济适用房一样,本期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也位于中心区D—a地块(晨曦路北边),共计562套,户型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和125平方米左右两种,预计2013年底交付使用。
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8月28日,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城建办(社会事务办)办理申请手续。
新乐清人亦可申请
申请人申购限价商品住房需以家庭为单位,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截至2013年4月30日,申请人必须为已婚或者离异满3周年或者丧偶,且具有乐清市常住城镇居民户籍(非农业)满5周年(含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属);或者年满35周岁具有该市常住城镇居民户籍(非农业)的未婚人员。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截至2013年4月30日,实际拥有的私有住房(含无产权证的住房),预购的商品住房或者正在建设的私有房均计入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乐清201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1.8倍,即68256元。
由以上条件不难看出,原户口非乐清籍的新乐清人只要将户口迁入乐清满5周年,即被纳入乐清市住房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福利。另外,本期限价商品住房可以申请贷款。
销售价格预计万元出头
针对市民关心的售价问题,《乐清市2013年度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受理的公告》显示,中心区D—a地块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乐清市发改局会同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住建局、乐清市康居工程指挥部等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综合考虑成本、税费、利润等因素基础上测定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由乐清市发改局发文。原则上测定的价格比周边或者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低15%。
记者从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本次限价商品住房每平方米的售价大概在1万元出头,125平方米户型的单位房价将略高于90平方米户型。
5年后可以转让
本期限价商品住房可否转售?
针对这个市民关心的问题,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期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房的,只能由市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含地下车位),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
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经市政府批准后,购房人向市政府缴纳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价格差价50%的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可以上市交易。以上内容在购房合同中予以约定。
(据《乐清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