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北几乡卫生院、瑞安市北龙乡卫生院等2家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分别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分别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人自2013年8月9日起90日内向上述2家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结束后上述单位债权债务由瑞安市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安市东山街道卫生院)承担。
瑞安市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瑞安市北几乡卫生院
瑞安市北龙乡卫生院
2013年8月9日
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