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发生小刮擦 无需“赖”在路上
交警教你发生轻微事故如何处理
@走一段歇一趟:手机果然是好东西!瞧这两人,发生事故后除了报警、打给保险公司,就安心地坐各自车里玩手机等着处理,全然不顾其他任何情况!@瑞安日报-报料王,请@瑞安交警官方微博 普及一下交通法规,让更多的人知道轻微事故后该怎么处理!
记者核实
近日,网友@走一段歇一趟 在中午时分路过隆山东路中医院门口时,发现两辆红色轿车发生事故。“等到我回家办完事,再回来路过这里时,这两辆轿车依然停在路中间没动过。”@走一段歇一趟 说,他前后两次路过该路段,间隔有20多分钟,可两位驾驶员竟悠闲地在各自车里玩起手机,全然不顾路上其他车辆的行车不便。
“其实这两辆车发生事故并不大,就是一点小刮擦,为何就‘赖’在路上不走呢?”@走一段歇一趟 觉得很奇怪,“好在当时路上的车不多,不然真要大堵车了。”他希望交警部门能够普及一下交通法规,让更多的人知道轻微事故后该怎么处理。
就此,记者咨询了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车主可不必等交警到场,双方协商好拍下照片后,就可以迅速撤离现场,既节省自己的时间,又不会造成交通拥堵,利人利己。
另外,轻微物损交通事故中的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追尾的;(二)逆行的;(三)倒车的;(四)溜车的;(五)开关车门的;(六)违反交通信号的;(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其他情形均视为混合过错,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但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中一方当事人无过错的除外。
事故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在现场报案,事后报案已无事故现场以及不能提供相关事故证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备案,不再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方以上机动车之间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各方机动车损失且损失额均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可以参照上述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必须由交警到场处理:
1.一方当事人逃逸;
2.载运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具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性的危险物品车辆;
3.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并造成财产损失;
4.外地市机动车可能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5.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
8.发现对方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持有假牌假证嫌疑;
9.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见习记者 李心如 通讯员 黄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