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申请使用土地?
编号8432:我公司是一家股份制机械制造企业,产值约3500万元。一直租用厂房,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请问申报土地需要什么手续?须具备哪些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回复:凡参加瑞安经济开发区(包括阁巷垦区)、汽摩配产业基地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第1、2、4项或第1、3、4项准入条件;参加乡镇工业功能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的企业,企业上年度产值原则上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必须同时符合以下第2、4项或第3、4项准入条件:
1.企业上一年产值要达到3000万元以上,税费达到15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产值可放宽至2000万元以上,税费120万元以上),企业上一年亩均产值要达到5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18万元以上;
2.企业前3个年度获得过瑞安市级(含)以上的科技进步奖或承担过瑞安市级(含)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效专利);
3.企业至少拥有一个有效期内的瑞安市级(含)以上的品牌;
4.企业现有工业用地原则上已得到完全利用,无闲置用地。
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其拟在出让地块投资的工业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准入条件,方可参加我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温州和我市产业导向政策个产业布局要求;项目必须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其采用的设备、生产工艺、技术和能源消耗要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项目亩均投资不低于220万元;项目投产后,在原企业产出水平的基础上,新增用地每亩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亩均税费达到18万元以上。
(见习记者 钱枫枫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