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审理进入第二天
继续进行法庭调查
新华社济南8月23日电(记者霍小光 杨维汉)23日,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庭审进入第二天,继续进行法庭调查。
公诉人就薄熙来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徐明给予巨额财物的事实进行举证。
在上午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相关书证,播放了2013年8月10日询问证人薄谷开来的同步录音录像,宣读了薄谷开来、法国人德维尔等证人证言,播放了相关视听资料,证明薄谷开来用其收受徐明给予的购房资金,以231.86047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624.9709万元)在法国购买房产,薄熙来对此知情。
下午开庭后,公诉人出示了相关书证、证人张晓军等人证言、物证照片、被告人供述和亲笔供词等证据,证明薄熙来通过其妻和其子收受徐明支付的国内国际机票、住宿、旅行费用,偿还信用卡欠款费用,以及购买的电动平衡车等,共计折合人民币443.1432万元。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被告人薄熙来对指控的主要事实,以“与我无关”、“印象模糊”、“花了多少钱没人具体跟我说”等进行辩解。辩护人就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相关书证的合法性等发表了质证意见。公诉人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质证意见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回应,指出被告人在辩解中对关键事实发表了很多相互矛盾的意见。同时,公诉人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交的相关证据,来源清楚、提取合法、内容真实,应结合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法庭还对薄熙来贪污犯罪的指控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的王正刚(另案处理)出庭作证。
为了保持庭审的连续性,经控辩双方同意,法庭决定24日(星期六)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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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指控
■1999年至2012年间,薄熙来利用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便利,接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的请托,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申请进口汽车配额、申报石化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上述二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2002年,薄熙来担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大连市人民政府公款人民币500万元,数额巨大;
■2012年1月至2月,薄熙来作为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揭发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及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立军叛逃前后,违反规定实施了阻碍对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案重新调查、批准对外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虚假消息等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其行为是导致上述案件不能及时依法查处和王立军叛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并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