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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调解机制
当好行政争议的“化解器”和“减压阀”

    市法制办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调解机制

    当好行政争议的“化解器”和“减压阀”

    ■记者 陈 艳

    昨日,记者来到市法制办。虽然临近下班时间,但市法制办复议应诉科仍然一片忙碌,工作人员正在给一位市民做“思想工作”,他对交警部门罚款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该市民因为车子没上牌照被交警罚款扣分,但他认为交警处罚过重,就到我们这里申请复议。我们觉得调解处理会比较合适。”市法制办复议应诉科负责人抽空告诉记者。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争取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1件,未受理前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3件,因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不予受理9件,受理后办结的19件中,通过调解、和解方式促使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2件,和解率为63%。

    抓住“快”字,初审环节促进和解

    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寻求行政救济、行政机关以层级监督实行纠错的重要法律制度。“自1999年10月1日《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瑞安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年年攀升。”市法制办复议应诉科负责人说。

    据统计,近年来,我市公安、劳动社会保障、山林土地权属、征收土地、房屋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领域类型的行政复议案件量,占总案件数逾八成。2012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共38件,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行政登记、行政不作为等领域。其中,涉及民生领域类案件达30件,占案件总数的79%。

    “市法制办收到当事人复议申请书后,不是简单立案受理,而是及时认真审查,先行与当事人沟通,找出问题与症结所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受理前。”市法制办主任陈国荣表示。

    抓住“准”字,对症下药解决矛盾

    今年1月份,市民王某要求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该局虽已多次提供其申请公开的信息,但王某仍不服,复议申请该局信息公开不作为。市法制办工作人员接到复议申请后深入调查,明确王某实际想要求的信息与申请该局公开的信息表述不一致。法制办工作人员抓住问题关键,多次沟通协调,组织召开行政复议调解会,让王某与该局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协调,最终王某撤回行政复议请求。

    据了解,在申请复议的当事人中,有的市民虽然有依法维权的意识,但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诉求;有的市民由于与某些单位的“沟通障碍”,使得相关单位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对此,市法制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政府与市民的“沟通桥梁”,抓住主要矛盾,快速解决问题。

    抓住“广”字,受理范围越来越大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陈国荣向记者介绍,“在实体内容上,除法律规定不能受理的外,尽可能将更多行政争议纳入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特别是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投诉案件处理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尽量受理。”

    陈国荣说:“现在我们的‘尺度’越来越大了,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我们都会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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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财富榜 00004 当好行政争议的“化解器”和“减压阀” 2013-9-2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