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电镀废水 警方立案侦查
4名非法电镀业主
将面临刑事处罚
本报讯(通讯员 黄心铁 蔡坚 记者 陈瑞建)自今年6月18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入刑标准。市环保局多次联合公安部门加大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昨日上午,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9月底,我市已有4起污染环境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了解,非法电镀厂废水偷排是目前我市环境污染入刑的重点区域。而根据“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可以入刑。其中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