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才装6个月就过保修期?
工商部门提醒:保修期从购买之日起算
本报讯(通讯员 庄一挺 记者 苏盈盈)电视机才用了6个月,出现故障后商家却说已过保修期。近日,塘下的夏先生就遇到这件尴尬事,于是,他向塘下工商分局投诉。
夏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一家电器店购买了十几台24寸彩电,今年4月份安装,使用至今只有6个月。前段时间,电视机出现了故障,他便找店家交涉,结果却被告知该彩电已过保修期,厂家不予保修。
工商调解人员调查发现,夏先生出具的购置发票显示该批24寸彩电购于2011年12月份,今年4月份才安装使用。
调解人员解释,根据法律规定,商品保修日期从商品被消费者购买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以购物发票上日期为准),并非商品开封使用之日起算,也不是个别店家所说的出厂日期起算。由此可见,该批彩电确实已过1年的保修期,夏先生需自费修理。
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时要求经营者开具正式发票、购物凭证,并认真核对发票上的金额、日期;购买电视等家电用品后,如近期不予使用,也要进行检测调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