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民向家庭暴力勇敢说“不”
有关部门呼吁:全社会对家暴“零容忍”
■记者 蔡玲玲
每年11月25日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当晚,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反家暴意识,对家庭暴力说“不”,市反家庭暴力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飞云街道办事处、瑞安日报有限公司、市新居民艺术团联合举办“齐心协力反家暴·同心共筑中国梦”瑞安市反家庭暴力文艺演出。晚会现场,6对新婚夫妇宣读了“反家庭暴力承诺书”。
据了解,截至10月底,市妇联法律维权中心共接访了48例家庭暴力的投诉。其中,新居民约占25%。
家暴多发于低收入、低文化程度家庭
市妇联法律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为记者翻开了维权服务登记手册,每隔两三页,就有一例是有关家庭暴力。
记者在手册上看到,有位家暴受害妇女姓魏,今年49岁,是一名环卫工人,原籍四川人,嫁到本地有20多年了。丈夫经常对她施以家暴,好几次把她从床上踹到床下,还用拳头猛击,大冷天甚至逼得她躲在阳台上过夜。
还有一位来自贵州的陈女士,今年36岁。丈夫喜欢在外面喝点小酒排解忧闷。丈夫喝醉酒后会对她拳打脚踢,直到打累了倒在床上睡去。
虽然丈夫在第二天酒醒后会向陈女士道歉、忏悔。但每隔一个月,同样的事情会重现。10年下来,陈女士身上常带着淤青,最严重的一次被打得左手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还有轻微脑震荡。
日前,陈女士提出离婚,但丈夫坚决不同意。对此,陈女士感到非常绝望,不知如何是好。
记者从维权中心了解到,一般发生家暴的家庭成员年纪在30岁至50岁之间,双方的文化层次大都较低,且经济收入也不高。
家暴双方都需要心理疏导
作为一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和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市新居民管理局业余讲师团讲师、新居民心理咨询慈善义工服务站站长李频蕾为我市多家企业的职工上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事后多次接到这些企业职工打进来的热线电话。“其中不乏家庭暴力的。”李频蕾说。
李频蕾分析,相对当地居民家庭而言,新居民家庭暴力更为常见,家暴的夫妻双方基本上文化程度不高,而引发家暴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经济问题、感情矛盾、家庭琐事吵架等。施暴者多为性格内向或者粗暴鲁莽型的。
“其中,很多施暴者是受家庭延伸教育的影响,而导致家庭暴力行为的。”李频蕾说,有一位新居民家暴受害者曾向她哭诉,其丈夫有很严重的暴力行为,不仅打老婆,还伴有自残行为。而其丈夫的父亲,同样对其家人有施暴行为。
“如果一个人幼儿时期,目睹了家庭暴力,在将来自己的婚恋中,可能会无意识地拒绝亲密关系,会对婚恋产生恐惧心理,或者模仿上一代的父母而重复家庭暴力。”李频蕾分析。
市妇联法律维权中心接待过两例“涉外地人口”家庭暴力投诉案件,即“外地媳妇+本地郎”组合家庭。“学历、文化层次的差异,以及生活习惯的不同,是造成家庭不和谐的主要原因。”李频蕾说。
此外,受害者柔弱的性格、委曲求全的解决问题方法、“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受害者的体力弱势等,也助长了家庭暴力的发生和循环。
施暴者平时在工作或生活中遇到压力时,往往会压抑这种不如意,然后把挫折感转移到自己认为可以的时间、场合和对象身上发泄出来。“这种幼稚的、让心理得到快感的办法,其实就是回避面对真正的问题,极容易形成一种神经症,且可能触犯法律。”李频蕾说,所有家暴的发生是不健全的人格心理、淡漠的法律概念等因素造成的。
李频蕾提醒,无论是施暴方还是受害方,都需要心理辅导。有家暴倾向者,或者家暴成员能够意识到自己内心这种不健康的心理活动,应及时进行心理咨询。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应立即报警
“反家庭暴力是有法可依的。”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虞爱萍说,根据《婚姻法》第43条规定,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在刑事案件中,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甚至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行政上,暴力情节较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警告、罚款、拘留;在民事上,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一定要慎重对待丈夫的第一次家庭暴力。一旦发生了家庭暴力,受暴者要敢于向外界求助。”虞爱萍特别提醒,许多恶性的家庭暴力案件,都是因为妻子一再退让,而导致丈夫肆无忌惮。
据《温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市民遭受家庭暴力可拨打110,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工会、共青团、妇联、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居)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都要及时受理家庭暴力的投诉。另外,家庭暴力受害者可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亦可直接去市妇联法律维权中心(位于瑞安日报大楼2楼)咨询维权。
同时,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报告,需医治的,应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保留好病例、发票等。
在此,市妇联呼吁: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受家庭暴力受害者要改变“家丑不可外扬”、“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遭受家庭暴力要立即报警;社会各界要对家庭暴力采取“零容忍”态度,积极举报身边的家暴现象和行为,让施暴者受到公众谴责和法律的制裁;政法机关要及时受理、处置家庭暴力案件,依法教育和惩治施暴者,切实保护女性的安全。
“社会上应当加大对外来家庭的关爱,村居、社区应及时介入对外来家庭纠纷;要继续加强社会援助机构的建设,及时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心理疏导。”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