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特”造成我市农业受损数十亿,赔付仅600多万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瓶颈待破解
■见习记者 潘敏洁
“菲特”过后,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首的农险共保体全力以赴地做好抗灾理赔工作。据统计,我市农业保险赔偿金额共613.12万元,目前均已赔付完毕。
相对于“菲特”造成我市农业数十亿元的损失,这笔金额显得有些不起眼。随之,“提高赔付水平”、“扩大险种范围”的呼声也愈加强烈。如何吸取此次抗台经验教训,完善农业保险,提高赔偿比例和覆盖面,帮助受灾者快速恢复生产生活,成为亟待破解的问题。
我市参保农户
微乎其微
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公司三农部经理万昌国介绍,我市开办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共10种,分别为水稻、蔬菜大棚、生猪、鸡、露地西瓜、公益林林木火灾、商品林林木火灾、能繁母猪、油菜和奶牛等。
目前,我市水稻参保面积76231亩,油菜2378亩,露地西瓜20013亩,生猪2048头,能繁母猪3806只,奶牛822头,蔬菜大棚一户,蛋鸡保险户为诸葛畜牧场一家,共12500只。
“菲特”过后,人保对遭到重创的农户作出赔付,理赔数额总共为613.12万元,其中蛋鸡赔付20.4万元、蔬菜大棚3.015万元、奶牛3万元、生猪和能繁母猪8.5万元,水稻赔付574.6万元。
万昌国表示,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的比例微乎其微。究其原因,一是农户的风险意识淡薄,二是农户觉得保险并不能从根本上弥补损失。
2006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政府推动+共保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新体制。由于靠近东南沿海,浙江是全国农业保险风险系数最高的省份之一。然而由于全省规模化农业生产比例不大,给以“大数法则”为经营原则的保险业带来很大的挑战。为了降低风险系数,浙江农业保险创新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经营模式。
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由人保财险、大地、太保、安信、永安、中华联合、浙商7家保险公司组成,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赢利共享、风险共担”,委托首席承保人——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经营。跟商业农业保险相比,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效益优先;政府对参保农户进行保费补贴,并分担共保体的赔偿责任费等优势。
被“菲特”台风吹倒的稻穗
赔付有限、范围受限
“菲特”过后,诸葛启获的7个养鸡棚里的11500只土蛋鸡全部被冲走,只剩下了1000多只,经济损失达90多万元。幸运的是,自2006年政府推出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诸葛启获每年都有参保,一年18000元保费,政府补贴65%,也就是说诸葛启获一年支付6000多元。
面对诸葛启获的损失,人保迅速将理赔款20.4万元交到他手上。“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基本解决了我们灾后恢复生产问题。”感激之余,诸葛启获还是有些许失落。“我们每只鸡的成本价是70多元,按照理赔标准,每只鸡赔付了17.7元,连一半的损失都弥补不了。”
采访中,许多农业主体也反映了同样的问题,希望进一步提高险种的赔付水平。我市奶牛养殖大户市利民奶牛场场主陈志明表示:“奶牛的饲养风险高,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过低,原来优良品种奶牛价格在1万元左右,扑杀和死亡后补助5000元,现在优良品种奶牛价格2.5万元,扑杀和死亡补助仍是5000元。”
马屿的陈庆福共种植421亩水稻,这次台风给他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损失,按成本价每亩损失362元,直接经济损失达15万多元。
当得知水稻平均每亩赔付180多元后,陈庆福多少有些宽慰。“如果赔付能提高些就更好了。”陈庆福说。
相比水稻、养殖等能够享受到农业保险赔偿,许多农作物甚至还没有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
上望农户潘先生种植瓜果多年,台风一来,近30亩的瓯柑受损。他心疼地说道:“今年损失最大了,又没有保险,所有的损失都得自己承担,希望农业保险也能覆盖到地方特色产品上。”
提高保额、扩大范围有难度
目前,参加保险的农户遭灾后可得到农业生产成本50%-80%赔付,只能基本解决灾后恢复生产的问题。考虑农民的呼声,各级政府一直努力提高赔付标准。万昌国说:“随着物化成本的提高,今年水稻保额从去年的每亩400元提高到600元,主要保障暴雨、台风、洪水内涝等灾害造成的损失。”但是这笔保额相对于每亩1200元的水稻成本来说,还是差了一大截,而且这600元的理赔是在水稻绝收的情况下才会做出赔付。
因此,不少农户提出按照市场价格来计算保额。那么,农业保险按照农产品市场价格来赔偿是否可行?万昌国坦言,尚存在不少困难。按市场价格计算保额,直接涉及到保费提高,这笔钱由谁来出?如果增加部分由财政出,要考虑到各级财政的承受力;如果由农户出,势必增加农民负担,降低农户投保意愿。对此,万昌国建议“部分政策性农业保险+部分商业保险”的投保模式。
然而市农林局局长张金林却认为不可行。他分析道,比如水稻种植每亩的成本为1200元,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额为600元,种植户只需每亩支付3.15元,如果再投保剩余的600元,算下来农户自负保额每亩要48.15元,只会更降低农户的投保意愿。
一些未能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范围的农业品种也成了各级政府的心头事。目前,省政府鼓励各地自行选择地方特色品种开展保险品种试点,但由于部分农产品比较分散,数量不多,且未形成规模,依靠“大数法则”的商业保险受到很大限制,加上财政承受能力有限,让地方特色品种试点放缓了脚步。另外,定损困难和道德风险也是重要因素。张金林表示:“农作物每一个品种都有各自的特点,它们的抗灾害能力和农户护理的精细度也是不一样的,这就导致投保的风险难以统一,给定损理赔带来麻烦。”
互助保险能否改变困局?
有业内人士表示,渔业互助保险为其他领域农业保险提供了借鉴。渔业互助保险是我省结合渔业生产保险高赔付、高风险的特点,探索政策性渔业保险的新模式。这种互助保险由渔民自愿申请,遵循以丰补歉、互助共济的原则实行相互保障,保费包括渔民自交保费和政策补贴,由渔业互保协会收取后按一定比例进行再保,在保障渔业生产的同时也分散了协会自身的风险。
相较商业保险,渔业互保协会与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渔政渔监机构关系密切,办事员也了解渔业生产相关知识,在理赔过程中更具服务优势。而非营利“第三方”的性质确保了协会利益和会员利益一致,渔民的信赖度高。
台州大陈岛的海味鲜渔业专业合作社今年为6万余尾大黄鱼投保195万元,“菲特”台风中该社受损严重,省渔业互保协会的工作人员查勘后推定全损,该合作社获得144万元赔付款。
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瑞安办事处主任陶大海表示,我市渔业互助保险主要开展渔船财产和渔民人身意外互助保险,尚未覆盖到养殖业等领域。“眼下,我省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深水网箱及附加养殖责任互保等试点种类,试图从更多层面保障渔区、渔民的防灾抗灾能力,我市也有望试行。”
“菲特”台风过后,保险理赔人员在田间定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