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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整治“过期”车辆

    我市集中整治

    “过期”车辆

    本报讯(通讯员 郑悦慧 记者 金行哲)近日,市交警大队集中开展整治机动车逾期检验和报废未注销专项行动,设卡核查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和报废注销情况,发现车辆超过检验有效期仍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车辆,拖车至检测站强制检测。

    近年来, 我市机动车车辆不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和报废不注销的现象日益突出,逾期检验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屡禁不止。据统计,我市机动车定期检验率及报废注销率偏低,营运载客、大型和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定期检验率和报废注销率均未到100%,特别是全市摩托车检验率和注销率不到30%。大量逾期检验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带来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据交警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是严厉打击报废、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路行驶,提高各类机动车定期检验率和报废车注销登记率的一项重要举措。交警部门还将专项行动和“清零、治堵”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根据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违法行为特点和规律,调整充实警力,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区域性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强化对大中型客货车、摩托车的查纠力度,有效营造逾期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不得上路行驶的整治氛围。

    根据规定,对发现车辆超过检验有效期仍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车辆,拖至检测站强制检测,车辆检验合格予以放行;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予以处罚。

    12月初,交警部门已连续两次组织开展机动车逾期检验和报废未注销集中统一行动,共查处逾期未检验摩托车49起,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1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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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