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致死是理性的失位
■金 粟
广东省陆丰市女孩被指偷衣服,不堪“人肉搜索”自寻短见,发照片的店主被刑拘(详见本报12月20日第4版)。酿此悲剧的始作俑者固然是“店主”,但网民们的“人肉搜索”却如一只无形的巨手,把少女推入了绝地,也把店主推进了监狱,究其根本,是理性的失位。
不明是非,是酿成悲剧的第一因素。店主衣服被偷,自觉是受害者,要报复于社会,报复他人,报复疑似(未经公安机关定性)小偷的女孩,复仇心理摧毁了理智,冲动之下,在网络公众面前把女孩的照片发布出来,铸成大错。而网民没有辨别店主行为的是非对错,武断地“人肉”女孩,擅自公布她的个人隐私,这是错上加错。
不计利害,是酿成悲剧的第二因素。或许,店主只是没有料到后果这么严重,但即便如此,那至少也毁了人家的一世清誉,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做人,就算衣服是她偷的,她也不该承受如此过分的惩罚,让公安机关来处理,也不过是赔偿损失,再加私下里的批评教育而已。那些参与“人肉”的网民们更加过分,撕人面纱,曝其隐私,激愤狂热的外表包裹着冷漠凉薄的内心,竟不知害人终害己。等待店主的是牢狱之灾,等待网民的恐怕是纠缠终身的噩梦般的良心谴责吧。
无视法律,是酿成悲剧的第三因素。店主衣服失窃,没有寻求法律来维权;网民“人肉”他人,没有顾及法律的尊严。法律保护每一个人应有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包括犯了错误甚或有了罪行的人。更令人遗憾的是,自身权利受到侵犯的少女也没有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却选择了逃避。“智者不辩”,即便不愿依法维权,那么保持沉默,“任尔东西南北风”,那也好啊。
意气用事,容易酿成悲剧;三思而行,才能一生平安。我们呼唤理性归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