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400毫升可终身免费用血
新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今起施行
■见习记者 黄君君
献血400毫升可终身免费用血,直系亲属5年后仍可免费使用与献血等量血,取消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记者昨从市血站获悉,从今天起,新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开始施行。新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的制度保障和激励措施,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和保障有了大大的提高。
献血400毫升可终身免费用血
昨天上午,位于周松路的爱心献血屋里,许多市民正在采血室里等待献血,市民吴静是其中一位。“今天是第一次献血,献了200毫升,听说献400毫升以后就可以免费用血,家里的直系亲戚也可以,所以我打算明年再来献200毫升。”在听完血站工作人员关于“新浙版献血法”的解读后,她决定回去后跟身边的亲戚朋友分享一下这个好消息。
据介绍,根据新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的,本人可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4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5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免交与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此外,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捐献单采血小板的以及稀有血型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新的办法将献血者享受终身免费用血的献血下限由原来的1000毫升调整到400毫升,较往年的要求下降了一半以上。”市血站站长郑志强表示,这大大降低了献血者终身免费用血的门槛。
直系亲属5年后仍可免费使用与献血等量血
新的办法不仅降低了终身免费用血的献血下限,同时也取消了献血者配偶、父母和子女在献血5年后不再享受免费用血的政策,规定5年后仍可免交与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其规定,‘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5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2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免交与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郑志强表示,这一系列的规定都对献血者享有的优惠待遇做了很大的调整。
取消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
新的办法实施后,同时取消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据了解,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是指公民需要临床用血时,如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献血条件但未曾参加过无偿献血的,除应交纳规定的临床用血费用外,还应交纳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
“当时这项制度的提出,主要是考虑到当时无偿献血制度刚刚建立,通过交纳互助金这一经济手段,促使更多的人参加无偿献血,从而缓解医疗临床用血供应紧张的问题。”据郑志强介绍,“从根本上讲,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对于公民献血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与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的法律精神不符合,也与献血法的规定不一致,所以新浙版献血法取消了这项制度。”
提高献血特殊贡献者待遇
新实施的办法中,除了提高一般献血者的优惠待遇外,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8000毫升、银奖6000毫升、铜奖4000毫升)的献血特殊贡献者,将会享受更多的优待政策。
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将享受同直系亲属相同的优待,就是5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2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免交与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据悉,“新浙版献血法”突破了献血优待局限于直系亲属的规定,同时规定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也可凭相关证件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优惠措施,这些具体的措施还需等待我省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