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电子商务”怎么变了味
做经销商先交保证金,想开店先拉会员
传销的嫌疑非常大
■记者 项颖 通讯员 王世霖
“一同学介绍我接触电子商务,注册网站、交纳保证金后,同学说想开店上货、获得返还奖励需发展会员,搞得跟传销一样。”前日,本报热线接到了这样一个咨询电话。
“电子商务”只是幌子
市民陈女士是一个体工商户,前段时间,她参加了高中同学会,临散会前,大家留下了联系方式。
约半个月后,一个在外地许久未联系的同学给陈女士打来了电话,说自己在外开网店生意很忙,没时间参加同学会,拉了几句家常后,该同学切入正题:“最近电子商务很火爆,听说做一次活动卖了350亿元,你对开网店有兴趣吗?”
陈女士一听可来劲了:“我一直想做电商,却苦于技术不过关,没有渠道。”听同学愿意帮忙铺路,陈女士求之不得。
在同学的介绍下,陈女士注册了一网站的普通会员,一个月后又交纳了7000元保证金,成为该网站的经销商。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开店上货赚钱了。谁知在跟同学了解如何开店上货时,同学说要先帮网站发展会员,让朋友也成为网站的经销商,不然开不了店。“你推荐的朋友越多,网站的资金基础越雄厚,赚钱也更加容易。”
陈女士一听傻眼了:“电子商务不是卖产品的吗?为什么要拉会员,不拉还不能开店,不是搞传销吧?”但细一想,曾听新闻说传销要把人骗到外地,禁闭后开始洗脑,感觉不太像。左思右想,陈女士决定咨询本报。
昨日下午,记者将这一情况反馈到市工商局。据介绍,近日工商局曾接到类似的投诉,受理陈女士案件后将会进行详细调查。
传销向电子商务伸出“魔爪”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传销开始向电子商务伸出“魔爪”。据执法人员介绍,这种网站运作模式的核心并非在网站上直接销售商品,而是以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会员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按网站公布的规则发展下线,给予不同级别会员相应的返利,符合传销的定义和计酬方式。
针对这种传销的新手段,市工商局提醒广大群众,面对新兴传销方式,一定要沉住气,擦亮眼睛。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让你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二是让你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
市民一旦遇到传销活动,应尽快向工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协助相关部门铲除传销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