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管齐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红头文件”从此有了“身份编号”
■记者 陈艳
市民小蔡去某部门办证,被告知要去另外一个部门先开个证明,理由是“市里有文件规定”。小蔡在瑞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找来找去查不到这份“市里有文件规定”的文件。后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该份规范性文件既未到市政府法制办登记、又无统一编号,认定这份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自2013年11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公开透明。制度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这意味着,即使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但如果制发的程序不合法,也属无效文件。
实施“三统一”制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打上了“身份编号”
2008年,我市制定了《瑞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从机构到制度,从立项到公布,从清理到汇编,我市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严格按照权限到位、程序到位、完善到位的要求,稳步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去年11月1日起实施的《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的文件,更是为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打上了“身份编号”。
据了解,该制度共计50条,从规范性文件的概念、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合法性审核所需资料、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审核要点、审核意见的提出等九个方面,对如何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进行了详细指导。
行政规范性文件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应按照公布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市政府为方便群众查询,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设“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逐步建立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为公众查询提供统一的检索途径。
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三统一”制度的施行,有效遏制了政府部门文件过多、过滥,发文随意,文件不公开、不透明,管理不规范和暗箱操作等问题。
截至目前,市政府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已经公布2013年以来市政府及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4件。2012年以前发布还在继续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在清理后陆续上传。
发挥“纠错”功能
156份“带病”文件被清理
那么作为国内法治水平较高的地区,我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水平如何?
早在2008年,我市就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的各个流程进行了一整套的顶层设计,在很长时间内保障和推进了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水平,但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今年1月20日,“2013年,我们发现了两起违法设定行政审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个别部门会打‘擦边球’,将规范性文件假名为内部文件,从而避开监督管理。”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3年,市法制办对1996年以来全市500多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梳理,已清理出了156份“带病”文件。目前已根据梳理成果确定失效64份,废止58份,逐步启动修改文件34份。
据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156份“带病”规范性文件主要分为四类:一是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的时限条件等事项不合理或者已被调整;二是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管理事务权限、行政管理程序的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或与现行管理体制不一致;三是文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废止或者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替代;四是存在不适应体制机制创新需要的情况,存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不相符合的情况。
汇编“惠民”政策
让“红头文件”更好地走进群众
2013年11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组织了“情系民生·高效服务”为主题的广场公益活动,现场为群众提供政策宣传、法律咨询。“由于我们的工作性质,直接跟群众接触的机会不多,但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关乎民生。”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感慨。
为改善民生问题,让群众更为方便地查找相关政策,市法制办创新探索(分领域政策文件?)汇编工作。比如,惠民政策“三农”问题,作为每年中央一号文件,彰显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所以农业领域成了市法制办汇编工作的首选项。在多次的调研后,发现支农惠农政策多、广又杂,基层干部难以全面掌握,导致很多惠农政策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为此,市法制办联合市委农办,向市财政、农林、人社、计生等十多个部门广泛收集各条线上的惠农政策,同时将目录在网上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补充意见,以便及时查漏补缺,更新完善。
“我们还对近年来省、温州市和我市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惠农政策进行梳理筛选,选择最有利于提升农业、发展农村、惠及农民的110件惠农政策,让群众一目了然。”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此次惠农政策汇编工作是我市分领域政策文件汇编工作的第一次探索,也是深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延伸,我市将继续推进其他领域的政策文件汇编工作,为基层执法队伍和广大群众提供方便、高效的查询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