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租车春节涨价说“不”
■运管部门:创新管理监督模式■行业协会:努力提升司机素质■市消保委:提高市民维权意识
■记者 金邦寅
“去马屿,多少?”前晚22时,瑞祥大道新商城路口,曾先生走向一辆跑马屿线的出租车问。
“每人20元,加上你,再等两人,很快的。”司机回答。
“不是每人15元吗?什么时候涨价的?”曾先生追问。
“16日就开始了,春节期间就这价,到除夕更贵。”司机不耐烦地说。
……
“交接班了,不去那个方向”,“太堵,不想走”,“过年了,一口价,不打表”……每年春节期间,很多市民打车出行都有这样的经历。
同样“熟悉”的,还有每年春节前,管理部门早早下发文件,要求 “出租车不得随意涨价,否则将严处”,并“加大监管力度”。
去年12月23日,市运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节前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并加派执法人员设点检查。
但从运管部门检查及市民的投诉情况来看,出租车拒载、一口价的情况依然存在,无视规定私自涨价的司机仍有不少。
市民不禁疑惑:出租车借节涨价,为什么屡禁不绝?
市民:过年打的很“受伤”
近日,市民刘先生在瑞光大道东山路口打车到市外国语学校附近。上车后一说目的地,司机显得有点犹豫,然后告诉刘先生,可以去,但不打表,直接收20元。
刘先生与司机争辩:“打表只要十来元。”司机的回答很干脆:“我从这里往回走,没有客人搭,放空车我不是很吃亏?”因为急着赶去办事,刘先生无奈同意了,“每次过年前后,都要被宰,挺郁闷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市民对出租车春节期间涨价既气愤又无奈。有市民气愤地说,一口价,还不给车票,跟司机理论,司机却笑嘻嘻地说,过年坐车你就别计较那几个钱了。
司机:赚了小钱失了形象
春节为何要涨价?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出租车司机。个别透露有涨价行为的司机表示,现在开出租车根本不赚钱,瑞安开车的人多,平时上下班高峰期有客也跑不动,就想趁过年期间,多赚点,“别人过年走亲访友,我们还在路上跑着,不容易啊……”
但是,在瑞安开了十几年出租车的李师傅对此不以为然。他认为,出租车趁节涨价,其实是赚了小钱丢了形象。“算算账,春节就这么几天,一天能多赚多少?如果被运管部门查到,既要被罚款,还要被暂扣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多不划算,而且连带着损坏了出租车司机整体形象。”
出租车公司:不得借节日涨价
对于一些出租车借节涨价的现象,记者采访了我市几家出租车运营公司。几家出租车公司均表示,节前,公司均对驾驶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他们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司机在春节前后不得乱涨价,要按规定计价收费,杜绝发生投诉事件,如有违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市长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公司与员工签订了2014年安全责任书,明确告知在春节期间不得私自涨价。同时,密切配合运管部门工作,员工如有违规行为,处理决不手软。为了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信息平台定时发送短信,提醒出租车司机注意服务态度、杜绝乱涨价、超载、甩客等现象的发生。
市出租车协会会长孙邦纯表示,春节期间,绝不允许出租车擅自涨价。目前,我市970辆出租车的驾驶员大多为新居民,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持续加强出租车司机的素质培训,树立整体行业形象任重道远。另外,出租车是两班倒,一些公司员工私自让没有客运资格证的司机搭伙,或是招聘一些挂靠某些介绍所的司机,这些司机平常缺乏严格管理,容易出现管理漏洞,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提高。
运管部门:乘客可拨打96520投诉
针对春节期间出租车营运特点,市运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出租车公司及司机的管理,加大宣传、监督力度,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今年1月30日前,市运管部门在全市设立若干个固定检查点和不固定游动检查点,整治拒载、一口价、异地营运、套牌车等。同时,每天专人接听96520投诉电话,在全市所有出租车的显示屏顶灯滚动播放“严禁春节涨价”宣传标语。
“今年,我们邀请了多位行风监督员,每天至少试乘一回出租车,创新监督方式,下步我们还考虑推出微博举报平台等。”市运管所出租股负责人张嫦表示。
“我们进一步规范了投诉流程,一般来说,市民只要讲清上下车地点和时间、车牌号等信息,即可成功投诉。”张嫦表示,乘客如发现出租车不打表、乱要价或不出具车票等行为时,有权拒付,并及时拨打96520举报投诉。
据统计,今年1月1日以来,市运管部门共查处违规出租车17辆,罚没8200元。其中,4辆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12辆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1起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市消保委:大家一起来监督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成飞认为,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是城市公共客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和公交车一样,其价格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在运营中,任何涨价行为都要经过物价部门批准。
市消保委一负责人表示,从出租车司机的角度出发,大过年的,还要辛苦在外面跑,很值得同情。但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出租车随意涨价,显然不能接受,因为交通营运车辆,其价格是物价部门核定好的,不论是否节假日,收费标准都不该私自调整,除非通过了相关加价收费的听证会。总之,出租车更应该体现其便民性,节假日擅自提价借机宰客,这种行为损害的不仅是出租车司机的形象,更影响了瑞安城市的整体形象。
该负责人表示,有些市民对乱涨价不愿过多计较,反而纵容了乱涨价行为。因此,遏制出租车涨价现象,很重要的一点是市民的自我维权意识,要靠广大市民一起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