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单独二孩
编号10576:浙江省单独二孩政策已于1月17日开始实施,如何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市人口计生局回复:根据浙江省单独二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对象自2014年1月17日起可以申请再生育审批。夫妻双方皆为我省农村居民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再生育申请;有一方或双方为非农村居民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再生育申请。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如实提供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目前的孕情证明、第一孩生育的有效证件、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等材料。符合《省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为由申请的,应提交双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无兄弟姐妹、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的证明。